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加强党的领导,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侨联事业发展道路。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增强侨联工作的政治性和侨联组织的先进性群众性,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贯穿侨联工作各领域和全过程,切实引导侨联工作者和服务对象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事业,切实听党话、跟党走,助推经济社会发展。
3.扩大侨联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健全基层侨联组织网络,拓展新形势下侨联工作方法,切实抓牢社区、农村、家庭、侨企等工作主阵地和华侨华人、归侨、侨眷、留学生、新移民家属等服务对象。
4.积极引导并大力支持侨界群众有序参与全县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参与政治协商,参与并负责任地推荐归侨、侨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人选;推动反映社情民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畅通侨界群众诉求反映渠道,保障侨界县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有效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
5.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和重庆市实施办法,引导归侨侨眷学法、用法、守法、敬法,并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当好侨界群众的代言者、服务者和保障者,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切实指导归侨侨眷联谊会、校友会、协会等组织有序开展活动,传播社会主义正能量,努力构建和谐侨界。
6.根据《中华全国归国华侨联合会章程》,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任务,有计划地、独立自主地开展县侨联工作,组织实施归侨、侨眷代表大会和委员会的决议、决定。
7.积极发挥海内海外“两个平台”作用,当好民间使者,拓展民间外交,围绕忠文化的传承和发展,大力弘扬优秀传统中华文化,努力推动忠文化走向世界,不断增进海外侨胞及广大归侨侨眷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切实引进海外人才、资金、技术和智力,推进海内外经贸合作和科技文化交流,促进归侨、侨眷、海外留学生等创新创业,推动侨资侨属企业转型升级,协助海外侨胞在县内投资举办实业和公益事业,努力助推县域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8.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侨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设办公室(挂基层工作部)、联络交流部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承担机关文秘、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统计、信访、安全、计划生育、精神文明、党风廉政、帮乡扶贫、法治建设、机关财务、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文件及综合性会议材料的撰写报送工作;承担政策宣传和综合协调工作;承担组织参与参政议政、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等工作。基层工作部承担指导推动侨联基层组织建设职责,并指导基层侨联组织开展工作。
(二)联络交流部。承担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招商引资引智、促进创新创业等工作;承担侨务信息和新侨工作;承担指导工青妇等群团协会组织、海内海外联谊联络、侨爱心工程、侨资侨属企业发展、为侨服务和侨界权益保障等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19年度收入总计117.56万元,支出总计117.5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 ,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群团活动开支及日常工作运行。
2.收入情况。2019年度收入合计11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群团活动开支及日常工作运行。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56万元,占100.00%;无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无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年初结转和结余。
3.支出情况。2019年度支出合计11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群团活动开支及日常工作运行。其中:基本支出76.20万元,占64.82%;项目支出41.37万元,占35.19%。
4.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根据财政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17.56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群团活动开支及日常工作运行。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忠县归侨侨眷联合会减少了群团活动开支及日常工作运行。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日常工作运行开支正常开支。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4.38万元,下降22.63%。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5万元,增长3.39%。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日常工作运行开支。
3.结转结余情况。2019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根据财政局要求实行了零结转。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4.42万元,占88.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88万元,增长3.86%,主要原因是增加正常日常工作运行开支。
(2)教育支出0.19万元,占0.1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2万元,下降9.52%,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培训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48万元,占6.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卫生健康支出2.27万元,占1.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住房保障支出3.21万元,占2.7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加0%,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6.2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3.5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14万元,增长34.07%,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正常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9.13万元,津贴补贴20.94万元,奖金4万元,社会保障费11.7万元,住房公积金3.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4.24万元。公用经费12.6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55万元,下降4.16%,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2.62万元,印刷费0.04万元,手续费0.4万元,邮电费0.22万元,差旅费2.96万元,维护费0.15万元,会议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0.2万元,劳务费1.16万元,工会经费1.06万元,福利费0.99万元,其他交通费0.9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5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9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2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6万元,下降52.0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下降91.04%,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万元 ,主要用于接待港澳台侨佨及上级来人联系工作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44万元。主要原因主要用于接待华侨华胞接待支出,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2019年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1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19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133.3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2019年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7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接待侨胞及上下级来人。机关运行经费较2018年减少0.55万元,减少4.16%,主要原因是用于减少了单位日常工作运行费开支。
此外,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4.7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3万元,下降48.10%,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成本。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0.1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8万元,增长18%,主要原因是加强对干部职工的业务能力提升。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2019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情况。开展了绩效评价,达到资金的使用目的和效果。
(2)绩效目标自评结果。本单位开展绩效自评,自评98分。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非常满意。
(4)以市财政局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达到标准,非常满意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中国体育彩票app: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六、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023-54238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