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党史工作
(1)负责党史研究工作。组织、指导开展党史重要课题和人物研究。
(2)负责党史编审工作。征集忠县地方史料,组织编写重要党史资料,编辑出版地方党史、人物书刊,负责审读拟公开发表或出版的涉及县内党史题材和党史人物图书、文章等。负责审查涉及县内党史题材和党史人物的展览、影视作品等。
(3)负责开展党史纪念活动。开展有关党史重大事件、重要人物纪念活动,审核、审查涉及党史的重要纪念活动。
(4)负责党史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中共党史和地方党史的宣传教育活动,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5)指导开展党史工作。负责全县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党史研究工作指导,开展党史咨询、党史遗址保护、红色旅游等工作。
(6)完成县委和市委党史研究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2.地方志工作
(1)按照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颁发的《中国体育彩票app: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负责拟定全县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
(2)组织、督导和检查全县地方志工作,培训修志队伍。
(3)组织编纂和审定地方志志稿,编纂出版地方综合性年鉴,编写地情资料丛书,指导部门志、乡镇志编纂工作。
(4)开展地情资料信息服务工作。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征集、整理、编辑有关本地历史及地情资料,为全县各级部门、各行各业和社会各界提供地情咨询与服务,为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5)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市地方志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构成
现有参公事业编制6人,在岗6人,其中主任1人,副主任2人,改非领导2人,科长1人。设综合科、党史科、方志科3个科室。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92.53万元,支出总计292.53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9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2.53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9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其中:基本支出267.53万元,占91.45%;项目支出25.00万元,占8.55%;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均无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2.5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9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1万元,增长36.3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2.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91万元,增长4.62%。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7.91万元,增长36.30%。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长,主要原因是均无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4.33万元,占76.6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9.27万元,增长44.67%,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2)教育支出0.75万元,占0.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9万元,增长13.64%,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39.59万元,占1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6万元,增长15.32%,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4)卫生健康支出10.68万元,占3.6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9万元,增长12.54%,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5)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占5.8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09万元,增长13.85%,主要原因是2022年年底调入1名同志未纳入年初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7.5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34.7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26万元,增长9.45%,主要原因是2020—2021年度个人待遇清算兑现和人员变动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公用经费32.7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8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交通费、接待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4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7.78%,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
公务接待费0.4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3万元,下降47.78%,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9批次9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9.37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9.05%,主要原因是培训费正常增长。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7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2.38万元,下降6.77%,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支出,机关运行经费有所下降。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部门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92.53万元。(自评表详见附件)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部门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部门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吴毅????023-54235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