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来,野鹤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中央、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严格落实我县“1116”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的精心指导下,认真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依法执政水平
(一)镇党委书记、镇长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坚持依规治党、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在履职尽责上下功夫,带头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化解矛盾、防控风险,带头不违规干涉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审理。将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年度述职,把依法治理工作摆上重要日程来安排,作为重点工作来推动。
(二)认真抓实法治机构建设,成立以镇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人大主席为副组长,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为领导小组成员的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月定期由班子成员领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各村(社区)均建立了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基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配置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具体工作,相关站所中心、各村(社区)配合抓的工作局面。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制度,形成平安办牵头,派出所、司法所等多个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覆盖到各职能单位,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水平。
(四)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责任、任务、措施细分解到各岗位、各板块一同组织落实、一同检查考核,每季度听取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加强对全镇范围内依法行政工作督促指导和考核评价,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把依法行政作为考核工作人员的“硬指标”、“硬实绩”和“硬约束”。
二、推进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守公平
(一)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相关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审核、上报、备案和公开等程序做出明确要求,按要求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对镇政府重大决策事项的认定、程序、监督和追责都作了明确规定,不断深化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约束机制。
(三)积极组织参加上级各部门组织的综合法律知识培训和行政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培训。协助上级相关部门加强执法证件的管理,及时做好行政执法证的新证申领、换发登记、年审注册等工作,严格落实执法人员外出执法规范化,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程序合法。
三、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法治观念
(一)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开展宣传,组织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法律进社区”、“法律进校园”等法治宣传活动,邀请法律顾问发挥专业职能作用,到村居、校园、院落开展法治讲座共余20场次,各类院坝会50余场次。
(二)定期开展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座谈交流,做好干部职工年度学法用法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机关领导干部法治政府建设的自觉意识。
(三)充分利用“3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6·26”禁毒日、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题宣传等在场镇集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为辖区中小学生开展法治及安全知识培训,发放《安全知识宣传单》3000余份,在全镇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为推进法治建设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四、创新社会治理,提升政府服务水平
(一)全力服务县级重点工作和中心任务,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行政决策,依法开展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在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过程中,均保持社会平稳。
(二)积极服务全镇经济发展,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咨询,开展“走宣解”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
(三)落实好“浦江经验”,健全领导接访下访机制,创新社会治理。设置专门的接访群众工作室,每天安排领导接访群众,充分利用主要领导下乡走访,群众工作日等形式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社情民意,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截至目前,共接待来访群众65人次,受理处理来访事项72件。
(四)用好“枫桥经验”,健全调解机制,着力化解矛盾纠纷。12个村(居)建立了12个村级调解室,组建了12支人民调解员队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员106名,整合调解资源,形成高效、联动、便捷的综合调处合力,努力构建“大调解”体系。截至目前共调解民事纠纷260件,其中重大矛盾纠纷12起。
(五)设置24小时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和群众接待室等方式服务,接受办理基层群众反映的各类问题和意见投诉,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利用镇政府门户网站等平台,配合镇纪委做好村级四务公开,有效保证了村级事务公开透明运行。
五、推进依法行政,提升决策能力
(一)建立依法决策工作机制。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和程序操作规则,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完善集体讨论决定程序制度,坚持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坚持听证制度、公开机制及重大决策跟踪反馈制度,政府常年聘用1名法律顾问,各村(居)分别聘用1名法治副主任,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专家咨询论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对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进行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二)增强公众参与实效。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平台,对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广泛听取意见,与利害关系人充分沟通,并注重听取有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团体、基层组织、社会组织的意见,对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并广泛征求意见,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和理由。保证了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科学化、规范化、合法化。
六、存在的问题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部分干部、执法人员法律法规学习的主动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二是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机制;三是随着法治化进程的加快,法律宣传工作还需要加强。
七、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大力推动法治宣传,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和司法部门的安排部署,组织形式多样的学法活动,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弘扬法治精神,维护法律权威意识。
(二)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推广服务型行政;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法治工作机构作用,加大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力度。同时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积极探索新的办法,加强队伍建设,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
(三)完善信息公开制度,继续围绕重大决策和群众关心事项,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具体公开各项乡镇执法事项的依据、申请条件、流程等,进一步畅通便民渠道。
(四)强化矛盾纠纷化解,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矛盾,进一步提升矛盾调解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人员法律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复议诉讼办理能力。进一步完善行政调解工作机制和信访接待制度,积极有效化解矛盾纠纷,引导人民群众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