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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49729Q/2021-00015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兴峰乡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1-03-26
[ 发布日期 ]
2021-07-20

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中国体育彩票app: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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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峰府发〔2021〕12号

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

中国体育彩票app: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村(居)民委员会:

为加强对我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人员积极性,根据《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体育彩票app: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忠人社发〔2021〕7号)文件精神和《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体育彩票app:开发管理2021年临时公益性岗位工作的通知》忠人社发〔2021〕12号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做好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类型和职责

我乡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由各村负责开发提供;全日制公益性岗位由政府负责开发提供,目前农村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为:环境卫生保洁、水利管护、疫情防疫。岗位职责是:负责各村辖区指定区域环境卫生保洁、水池的维护、疫情防疫。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规定:

(一)村负责安排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原则上公共环境卫生保洁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四,每天5个小时(每月共80小时,遇恶劣天气或其他特殊情况提前1天申请可酌情调整);全日制和临时防疫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时间为每天8个小时,必须每天签到。????????????

(二)公益性岗位人员应当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不挑捡岗位,完成用人单位交给的岗位职责任务,完成其他临时派遣工作,随时服从调动,不服从工作安排和管理,因事、因病不能参加工作,必须提前告知管理人员,严禁空岗、挂岗、顶替劳动等现象;否则解除兜底安置。

(三)请销假制度。公益性岗位人员必须坚持本人上班,坚守岗位,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规定。不冒名顶替,不旷工,不无故请假。如有空岗、冒名顶替、代替劳动或未开展常态化劳动等情况,经查实,一律解除劳动协议,并追究本人责任。公益性岗位人员无故不请假视为旷工1天处理,顶替用工一次予以停发当月工资;村管理人员、乡社保所抽查每月出现累计旷工2次予以停发当月工资;县就业局抽查出现旷工1次或顶替用工1次予以辞退;开会迟到扣20元,旷会扣50元,不配合管理者每次扣10元。

(四)严格落实签到制度。各用人单位必须严格履行公益性岗位人员考勤签到制度。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日必须每天签到。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人员根据工作或居住地距离村(社区)委会的远近灵活把握,距离1公里之内的每个工作日签到,距离1-3公里的每周签到不少于2次,距离3公里以上的每周签到不少于1次,有交通工具的原则上每个工作日签到。签到只能本人签,不能代签,不能提前签,也不得补签。一年内不按时签到累计5次,按旷工5天处理。

(五)公益性岗位人员如因事、因病等情况请假,必须提前一天向村(社区)管理人员书面或电话请假(电话请假需附短信请假内容截图)、提交书面申请、口头请假的需补交《公益性岗位人员请假、调整工作日审批单》,经所属专人管理人员及村(居)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休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因病须住院治疗或休病假3天以上(含3天)请病假,还需提供县级以上综合医院出具的诊断书及相关病例资料。请假造成的工作时长不足,需当月补足。病假月内累计超过18天,根据规定属无劳动能力人员应解除协议。请假审批单经单位领导、考勤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当天电子档报送社保所备案,纸质档由村(居)保管存档。

公益性岗位人员请事假半天以上,需本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经所属专人管理人员及村(居)负责人批准后,方能休假。

旷工一天,报县就业局扣两天工资,累计旷工5天,按开除处理或自动离职处理。

(六)公益性岗位人员应随身携带电话并保持通畅,若因临时工作需要,在接到通知后要立即到岗(特殊情况书面请假的除外),凡电话通知不接或者口头通知后不到岗的一律按旷工一天处理。

(七)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身份及工作情况不定期抽查制度。由公益性岗位管理组织检查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时间段、深入工作区域段、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进行或者(微信)抽查。未在岗按旷工处理。

(八)公益性岗位人员无故不参加定期身份确认的,停发岗位补贴。因故未参加身份确认者如实填写《兴峰乡公益性岗位人员未参加身份确认情况说明》,并出具相关凭证资料,经用人单位和考勤人员签字盖章后报乡政府审核,确认情况属实者恢复补贴。无故不参加定期身份确认的或公益性岗位人员本人虚报、用人出具虚假证明瞒报的,不予恢复补贴。年度内累计两次无故不参加身份确认的予以清退。对人社部门组织随时抽查无故不在岗,发现一次停发补贴,发现二次予以清退。

(九)工作时间着专门工作服,无故不着装者 ,扣10元。

(十)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安全制度,确保自身工作安全,不得酒后从事工作。

(十一)公路维护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工作完成情况按以下标准进行考评:

1、路基要求(30分):

(1)路肩不平整,野草>40cm(扣0.5分/200米);

(2)路肩有堆码物、种植农作物(扣0.5分/处);

(3)塌方未清、挡墙倒塌未修复、坡脚取土(扣0.5分/处)。

2、边沟(40分)

(1)、管涵淤塞,积水,损坏未修复(扣0.5分/处);(2)、边沟40CM*40CM,边沟排水不畅(扣0.5分/100米)。

3、路面标准(25分)

(1)路面不清洁,杂物乱堆(扣0.5分/处);

(2)、路面、两侧出现白色垃圾(扣0.5/处)。

4、桥栏要求(2分)

桥面不整洁,泄水孔或沟管堵塞、破损(扣0.5分/处);护栏损坏、缺件,伸缩缝阻塞(扣0.5分/处)。

5、设施(3分)

护栏、警示标志、防护墙损坏、缺失变形(扣0.5分/处)。

公路维护公益性岗位人员在乡政府组织的工作完成情况考核中,每扣1分,扣除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10元,扣完为止。每月公益性岗位申报补贴按实际考核工资申报。

三、社保所及各村委管理职责

(一)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监管。社保所和村密切配合,加强对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审核、发放和管理工作。

(二)强化日常管理。参加公益性岗位符合条件的就业困难人员与政府签订劳动协议书,各村做好公益性岗位考勤表及劳动影像资料的收集,并于每月5日以前将上月公益性岗位人员月报表(考勤表)、公益性岗位每月工作临时报表及每月2张影像资料报社保所备案。各村(居)社保员应实时督导本村(居)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栏。

协管员(社保员)对公益性岗位管理不善、弄虚作假、不如实报送考勤情况、协助公益性岗位人员骗取岗位补贴的,由社保员追回国家补贴资金,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予以处理。

(三)落实管理制度。本着“谁用人,谁管理”的原则,各村应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姓名、岗位名称、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投诉电话(023-54231559)进行公示,制定符合公益性岗位特点和困难人员实际情况的公益性岗位管理制度,切实落实岗位责任制。同时加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的监督管理,建立从业人员基本台帐,并将人员信息全部上报社保所录入系统,及时掌握从业人员岗位变动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并将信息情况及时上报社保所。

(四)加强监督检查。协管员(社保员)配合社保所与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抽样检查,掌握各村社区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各村社保员实时督导本村公益性岗位人员工作情况,及时更新公益性岗位人员公示栏。社保所将与政府组织人员不定期到各村社区进行抽样检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将纳入村社保员年度工作考核。

四、结果运用

(一)村社区政府相关部门每月对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予以公布,并报送乡社保所备案。考核结果作为就业人员工作补贴发放的依据,对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发放。

(二)考核结果作为下年度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协议:

1、不服从组织安排或管理规定的;

2、品行不端,道德败坏,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群众反响较大的;

3、基本情况不清,不能履行工作职责;损害群众利益的。

4、弄虚作假,空岗、挂岗、冒名顶替,工作不负责任,寻衅滋事,打击报复他人,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群众反映强烈的;

5、因本人行为不利于村社区开展工作,造成不良影响,或因本人身体等其他原因不能坚持工作的;

6、受到公安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严重行政处罚的;

7、存在其他应当予以解聘的。

忠县兴峰乡人民政府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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