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忠县石子乡文化服务中心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紧紧围绕乡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科普教育活动和群众性的文化体育活动;利用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举办各类文化艺术培训,讲座等;免费开放图书阅览室,组织群众开展读书读报活动;搜集、整理民间文化遗产,开展好文物保护法宣传,做好辖区内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地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流动文化进村演出,做好文化进村服务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单位为乡镇人民政府举办和管理的全面所有制事业单位,业务上接受县级相关部门的指导。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编制人数3人,领导职数1人,实际人数3人。
(三)机构改革情况
本部门涉及本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对此专门说明如下:机构改革后,乡文化服务中心原依法授权或委托承担的文化等方面的行政执法职能调整到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乡文化服务中心不再承担行政执法职能。本单位执行政府会计制度。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34万元,支出总计53.34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34万元,占100%。此外,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其中:基本支出53.34万元,占10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3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3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68万元、增长28%,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增加5%。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未产生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3.77万元,占8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4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调整预算、人员变动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6万元,占8.6%,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3)卫生健康支出2.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2.4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持平。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39万元,增长40%,主要原因是人员调资及补差。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社保缴费。公用经费6.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1万元,下降20.4%,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劳务费、手续费、电费、水费、邮电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1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持平,较上年支出数持平。主要原因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有所下降。二是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三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未发生出国(境)费用。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增长0%,本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用。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万元,下降0%,本年度未发生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
公务接待费0.1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持平,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21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8.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无绩效管理项目,不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事业基金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县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819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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