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上级的决定、决议、命令、指示等各项要求任务。
(2)负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政府干部的教育、培训、任免、考核、监督工作;负责本政府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村(社区)及所属党组织的党建工作。
(3)负责政府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完成各项税收,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
(4)负责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组织开展创建活动。
(5)负责人武部、共青团、工会、妇联、残联等方面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6)负责全政府的财政、民政、社会保障、经济发展、环境保护、文化事业发展、农林水利发展、规划建设管理等各项社会事务。
(7)向县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事项。
(8)负责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按忠委办发〔2019〕4号文件要求,我镇设置了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挂统计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环保办公室。党政办公室主要负责纪检、宣传、编制、人事、统战、民宗侨台、法制、武装以及综合协调、文秘等职责;党群工作办公室主要负责党的建设、群团等职责;经济发展办公室主要负责经济发展规划、农村经营管理、经济社会统计、内部审计、水利等职责;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主要负责民政、退役军人事务、教育、卫生健康、文化、体育、社会救助、残疾人事业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职责;平安建设办公室主要负责信访、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范和处理邪教等职责;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应急管理及协助开展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工作;财政办主要负责财政收支、预决算、总会计、惠农资金兑付、财政资金监督检查、绩效评价、村级财务管理等职责;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主要负责村镇规划、村镇建设、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环境保护等职责。
(三)单位构成
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设置10个内设科室:党政办公室、党群工作办公室、纪工委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民政和社会事务办公室、平安建设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财政办公室、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6个下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3282.61万元,支出总计3282.6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3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经费。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28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3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经费。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2.61万元,占98.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0万元,占1.8%。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328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42.3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511.52万元,占46.0%;项目支出1771.09万元,占54.0%。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分别为3282.6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42.39万元,下降11.8%。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2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3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0.76万元,增长21.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调标、日常经费支出增加等。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222.6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29.39万元,下降14.1%。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等经费。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29.39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调标、日常经费支出增加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51.57万元,占23.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3.15万元,增加23.5%,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人员经费支出调标、日常经费支出增加等。
(2)?)农林水支出912.52万元,占2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6.8万元,增长10.5%,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业务活动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1194.17万元,占37.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48.86万元,增长14.2%,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人员调资、新调入人员、以及保险费率提高导致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76.52万元,占2.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住院职工较多。
(5)住房保障支出61.2万元,占1.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8万元,增长8.5%,主要原因是相关经费支出业务活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11.5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3.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9.55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2022年按照相关政策要求严格压缩单位日常经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社会保障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百分之5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等业务开展增加。本年支出6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0万元,增长500.0%,主要原因是项目等业务开展增加。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9.57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4万元,下降3.4%,主要原因是在按预算数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减少3.0%,主要原因是2022年各单位严格控制接待等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较上年支出数相比较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主要用于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2万元,下降2.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支出。
公务接待费1.5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4万元,下降8.2%,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按照预算数控制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3万元,减少16.0%,主要原因是2022年各单位严格控制接待等相关支出。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6辆;国内公务接待41批次,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24.15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332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3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13万元,下降70.0%,主要原因是会议培训次数减少。本年度培训费支出2.4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3万元,增长2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上级部门加大了对基层干部的培训力度。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40.56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信息网络购置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政府对部门整体和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1)公开范围。公开本单位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及1项中央、市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2)公开内容。
2022年度部门(单位)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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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3282.61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328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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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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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民政优抚救济人员、村社干部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为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有力保障,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 |
完成了年初设定目标,严格执行了相关政策,保障了本辖区内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民政优抚救济人员、村社干部补助经费及时足额发放,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及村级组织正常运转所需公用经费,为本辖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提供了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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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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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额保障率 |
20 |
% |
等于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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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余率=结余/预算数 |
20 |
‰ |
< |
0.1 |
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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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放及时率 |
20 |
% |
等于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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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群众评价 |
20 |
定性 |
好 |
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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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服务群众满意度 |
20 |
% |
> |
98 |
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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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市级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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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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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项目)名称 |
市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 |
负责人及电话 |
万波15178949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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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主管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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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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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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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资金总额: |
100.8 |
100.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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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
100.8 |
100.8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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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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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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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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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8个村(社区)13个地质灾害点65个户135人的灾后重建搬迁避让,项目资金总额100.8万元。 |
完成8个村(社区)13个地质灾害点65个户135人的灾后重建搬迁避让,项目资金总额10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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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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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完成8个村(社区)13个地质灾害点65个户135人的灾后重建搬迁避让,项目资金总额100.8万元 |
100.8万元 |
100.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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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指标 |
完成13个地质灾害点搬迁并验收通过 |
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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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指标 |
及时完成65户地质灾害点搬迁并支付补助。 |
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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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消除地灾隐患,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对列入补助计划的项目,通过地质灾害治理,彻底消除灾害隐患,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避免人员伤亡。 |
有效改善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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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
地质灾害搬迁户满意度。 |
98% |
98% |
六、专业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81196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