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体育彩票app: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忠府办〔2020〕44号)文件精神,经镇党委、政府同意,现将《三汇镇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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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三汇镇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1日 ????
(此件公开发布)
三汇镇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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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房屋建设,切实履行管理职能,加大对农村建房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查处农村建房未批先建、批少占多、批甲占乙等违法行为,落实“镇主责、村主体”职责分工,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人员
动态巡查人员由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各村(社区)级宅基地协管员和各组组长组成。
二、巡查要求
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在全镇范围内,每月至少进行四次不定期不定地点的巡查,各村(社区)级宅基地协管员和各组长常态化、不定时巡查本辖区,并做好巡查记录。
三、巡查内容
(一)未批先建;
(二)骗取审批;
(三)批甲地建乙地;
(四)超面积建房;
(五)不符合村庄规划;
(六)已经审批,但经查实不符合一户一宅;
(七)占用基本农田建房、违规占用耕地;
(八)异址新建,不按承诺时间拆除旧房;
(九)在禁止建房区域(交通控制区、生态红线区等)建房;
(十)其他违法违规建设。
四、信息上报
组长及时向村(社区)级宅基地协管员上报本组违建情况,村(社区)级宅基地协管员及时将本村(社区)违建情况向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上报。
五、违建举报
设立023-81196828为本镇违法建设举报电话,镇规划建设管理环保办为投诉举报受理机构,接到投诉举报时做好记录,并在第一时间通知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及时查处,如属其他部门监管的,及时进行移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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