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忠县金鸡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忠县金鸡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23日
忠县金鸡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公安局忠县应急管理局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忠县财政局《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忠县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1〕11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决定在全镇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现结合我镇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采取“宣传教育引导退出一批、财政补贴鼓励报废一批、强力执法打击取缔一批、依法依规公告注销一批”等方式,大力推进我镇注册登记的渝籍变型拖拉机和我镇范围内的外籍变型拖拉机淘汰报废或注销工作,到2025年底,全镇变型拖拉机实现清零目标。
(二)阶段目标。以县2020年5月变型拖拉机存量数据为基础,在2021—2025年期间,各年总存量依次下降40%、60%、80%、90%、100%。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任务表按(忠农发〔2021〕11号)文件要求执行。但工作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可提前推进。
二、工作措施
按照“以人为本、疏堵结合、分类处置、管服并举”原则,各村(居委)及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
(一)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委)要结合2017年忠县安全生产委员会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变型拖拉机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忠安办〔2017〕111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法治教育和安全警示教育,通过变型拖拉机交通事故车毁人亡典型案例宣讲,教育引导广大农民群众坚决不购买、不使用、不搭乘变型拖拉机,配合并支持变型拖拉机清零行动。加强党和国家惠农政策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忠县财政局忠县商务委员会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农机报废更新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忠农发〔2020〕347号),让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并指导广大机主用好政策,抓紧办理报废注销和补贴手续。
(二)强化台账管理。接受县农业农村委对我镇做好变型拖拉机清理统计台账和注销(报废)台账,建立双台账制度的指导。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对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渝籍变型拖拉机和外籍变型拖拉机要逐台核实,建立健全动态管理台账,做到一车一档(见忠农发〔2021〕11号附件3 .4.5.6.7)。详细记录相关信息、证据并存档备查,注销的拖拉机档案保管5年以上。镇农业服务中心每季度将清零核查情况报送县变型拖拉机清零办汇总。
(三)强化分类处置。
1、分类处置时间安排:
(1)6月15日前,再次宣传发动阶段。主要是召开变型拖拉机机主会议,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变型拖拉机清零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
(2)7月30日前,自行处置报废阶段。主要是车主按照相关政策,自行对变型拖拉机予以报废。
在此阶段,若假牌、冒牌变型拖拉机继续上路行驶,执法部门则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3)10月30日前,督促报废,联合执法阶段。主要是对等待观望,拒不报废的变型拖拉机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4)11月30日前,总结阶段。主要是上报各种统计报表,资料归档,工作总结,建立长效机制。
分类处置方式:
(1)渝籍变型拖拉机的分类处置方式。一是对机主主动申请注销的,镇农业服务中心会同县农业农村委指导机主提交相关资料(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交回牌照、交回行驶证原件),到忠县政务服务中心及时规范办理注销手续。二是对机主不主动申请注销,但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年内未取得拖拉机检验合格标志的或装用单缸发动机且使用时间超过9年的或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渝籍变型拖拉机,按照《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由镇农业服务中心提供情况交县农业农村委核实后,予以公告注销。三是对变型拖拉机已灭失,牌证无法收回的,由机主提出申请,由县农业农村委进行公告注销。四是对取得注销手续并符合报废补贴条件的“渝01”拖拉机,报废补贴标准及操作程序按相关规定执行。
(2) 外籍变型拖拉机分类处置方式。一是对悬挂由市外农机主管部门核发号牌的变型拖拉机,由镇人民政府动员、督促机主主动联系发证机关办理报废注销手续。办理完成后,机主持发证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向镇政府报备。二是对使用伪造、变造牌证的外籍变型拖拉机,根据县农业农村委牌证真伪甄别结果及相关证据以正式文件抄送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由公安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严厉查处,依法收缴假牌假证,并处置变型拖拉机车辆。
(3)对符合报废的渝籍和外籍变型拖拉机长期停靠,人员外出无法联系或符合报废渝籍和外籍变型拖拉机外出运营,各村(居委)干部、农业合作社长等人员上门送达通知书和联系其亲朋好友转告,经多次联系沟通仍执迷不悟的,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予以处置。
(4)对变型拖拉机已报废的车主或驾驶人,各村(居委)和相关单位要积极引导其增驾或参加适岗培训及生产转型。对发展种植业、养殖业、特色效益农业、经商办企业等项目在符合国家政策的前提下,予以大力扶持。
(5)对极个别有过激行为的车主,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做好心理疏导,做好管控。
(四)强化联合执法。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应急办、镇公安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马灌市场监管所等单位成立联合执法工作专班,各村(居)委要积极协助,建立联合监管机制,加大联合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变型拖拉机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各村(居)委:要及时对所辖区域变型拖拉机认真开展排查,底数要清、情况要明并配合镇农业服务中心清理登记告知等工作;配合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公安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镇应急办、马灌市场监管所等联合执法行动。积极发动群众一旦发现应报废的变型拖拉机违法行驶和新增变型拖拉机立即上举报。举报电话:023——54680032,对举报情况一经查证属实,给予50~200元的奖励。并为举报者保密。切实做到减少存量,遏制增量。
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及时将县农业农村委甄别的牌照假、伪信息,及时向镇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移交相关违法线索。对真牌真证的要督促车主安装反光贴,防范追尾事故。要按照《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严把驾驶证申请的资质审查、技能培训、考试发证关口,提升驾驶人整体技能素质,降低因操作不当发生事故的风险。
镇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按照职责分工负责省道、县道、乡道的路检路查,依法严厉查处假牌假证、无证驾驶、违法载人、不安装反光贴等违法行为。
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镇应急办要主动作为切实履职,日常安全生产路检路查和变型拖拉机专项清零工作有机衔接,与镇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等做到既分工又合作。既日常管控又集中清查。
马灌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市场销售环节的执法检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制假售假等违法线索,立即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县农业执法支队给予政策和人力支持。
(五)强化属地管控。各村(居委)、镇应急办等要对变型拖拉机实施网格化管理,持续将变型拖拉机及驾驶人的安全监管工作纳入农村道路安全管理“六支力量”、“六位一体”和安全生产村居“七位一体”的管控范围,对变型拖拉机所有人、驾驶人等群体要加强安全常识教育,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防变型拖拉机无牌无证上路运营、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监管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违法上路,要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从严处理,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丁明华同志任组长,赵军、刘雄伟二同志任副组长、由赵军具体负责牵头,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综合执法大队、镇公安派出所、拔山交巡警大队、镇应急办、马灌市场监管所、财政办等相关单位(办公室)为成员的全镇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做好专项行动的统筹谋划、部署推进、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变型拖拉机清零日常事务工作。
(二)加强资金保障。县财政将从经费上保障开展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镇财政办做好补贴资金兑现,以推进“渝01”拖拉机报废补贴工作。
(三)加强工作考核。建立变型拖拉机清零工作考核机制。镇应急办要将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纳入对各村(居委)、有关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目标考核内容;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等工作。
(四)加强责任追究。镇政府将增加专项行动工作调度频次,每月定期召开清零进度工作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将采取限期整改、约谈、通报、追责问责等方式进行督导。
(五)加强信息报送。镇农业服务中心要做好清零情况收集汇总工作,及早发现问题,总结经验做法。每季度末15日前向县变型拖拉机清零办报送变型拖拉机有关数据报表。
附:1、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2、金鸡镇人民政府通知书
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
广大农民朋友们:
变型拖拉机是企业非法生产销售、地方以拖拉机名义登记上牌的机动车。这类车辆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强制标准,技术性能差,安全隐患大,交通事故多,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带来了严重安全隐患,教训惨痛。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致信广大农民朋友。
一、变型拖拉机五年清零行动是全国的统一行动。全市变型拖拉机清零已于2020年12月1日正式启动,市农业农村委、市公安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重庆市变型拖拉机清零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渝农发〔2020〕129号),2025年实现清零,彻底清除变型拖拉机安全隐患。请大家广而告之,积极支持配合,自觉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
二、区县(自治县)政府农业农村部门才是拖拉机登记上牌的法定机构。全国各地农机农业农村部门早已停止变型拖拉机注册登记,市面上如有企业销售变型拖拉机并代办牌证手续的,其牌证必为假牌假证,系伪造国家机关证件,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企业实行的变型拖拉机销售带上牌、年检“一条龙”式服务,其本身就是违法违规行为。发现经销企业有代办变型拖拉机上牌、年检和保险行为的,请立即向公安机关或市场监管部门举报。使用假牌假证,也是违法行为,即使购买了保险,出事后,保险公司也会拒赔。切莫轻信谎言贪图眼前利益,避免上当受骗。
三、遵守法律,主动上交假牌证,自行处置车辆。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下列变型拖拉机违法行为:
(一)变型拖拉机涉嫌使用假牌假证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道交法》九十六条之规定,实施收缴假牌假证、扣留车辆、拘留当事人、罚款2000至5000元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变型拖拉机未按规定进行年度检验检测或未购买保险的,按照《道交法》第九十六条之规定,予以收缴标志、扣留机动车、拘留当事人,并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变型拖拉机已超过报废年限继续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道交法》一百条之规定,予以收缴并强制报废。
(四)变型拖拉机未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将按照《道交法》九十五条之规定,扣留车辆、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并可处15日以下拘留。同时,根据《道交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30日内不能提供合法证明并补办相应手续的,公告3个月仍不接受处理的,拍卖车辆,所得价款上缴国库。
(五)酒驾醉驾变型拖拉机、超出核定载人数规定载人,都属违法行为。请广大农民朋友珍惜生命,切莫搭乘变型拖拉机出行,既不安全,也不合法。一经发现,驾驶人和乘车人都将按《道交法》相应条款依法查处。
四、用好国家报废补贴政策,尽快办理变型拖拉机报废注销手续。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和商务部联合出台了《农机报废更新补贴方案》,鼓励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
“渝01”拖拉机属于农机报废补贴机具,报废补贴标准:20马力以下补贴1000元;20马力(含)-50马力补贴3500元。拖拉机报废补贴执行标准以注册登记时的功率为准,并提交相关的材料。详情咨询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农机管理科(咨询电话:023-54453803)。
对悬挂由市外农机主管部门核发号牌的变型拖拉机,机主要尽快主动联系发证机关办理报废注销手续,争取享受发证机关所在地的报废补贴政策。办理完成后,机主持发证机关出具的注销证明向所在地乡镇(街道)报备。
五、请广大农民朋友、变型拖拉机机主及其驾驶人知法、尊法、护法、守法。一是机主收到乡镇(街道)的告知涉嫌使用假牌假证通知后,勿心存侥幸,请立即终止违法行为,主动将假牌假证上交到所在乡镇(街道),自行处置车辆,避免人财两空。二是属真牌真证的变型拖拉机,要及时到发证机关依法年检,并购买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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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3日
通知书
各村(居)委:
根据忠农发〔2021〕11号文件精神,镇人民政府已对你发出《忠县外籍变型拖拉机协查结果告知书》,你(机主)拥有的变型拖拉机一辆,号牌号码,发动机号,车架号。经重庆市农业行政执法总队省级协查结果和工作检查中已明确(查牌证)为:□假牌□无注册登记信息□已注销□声明作废□脱检脱保。今再次请你接此通知后,在2021年7月30日前自行处置:□报废(注销)□提供合法真实牌证证明□年检参保。逾期,继续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置。若报废(注销)将证明交镇政府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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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件一式两份,车主和镇人民政府各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