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新型经营主体:
《官坝镇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示范带动奖励办法》已经镇党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官坝镇人民政府
???????????????????????????????????????????????????????????????? 2021年6月10日
官坝镇新型经营主体产业发展示范带动奖励办法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进我镇新型经营主体加快发展,示范带领农民群众致富增收,按照《市财政局、市农委中国体育彩票app:下达2020年财金协同支持镇乡产业发展奖补资金预算并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渝财农〔2020〕122号)要求,实施以奖代补,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奖励对象
全镇范围内新型经营主体。
二、奖励条件
经营主体必须是在镇内经营的企业或专业合作社,正常经营且经营良好;能发挥社会主体带动作用,要有明显的带贫减贫效果;新型经营主体要实行绿色环保发展理念,种植业要采用有机肥、配方肥替代化肥,不得施用高毒高残农药;养殖业要有粪污处理设施,干湿分离,无直排乱排污染土壤、水体等现象;加工企业要实行低碳、降噪、环保等绿色发展,不得随意排放加工废水,不得添加有毒有害等食品添加剂或其他有害于环境的物质。“十三五”期间以来累计获得财政补助较多的企业(专业合作社)不纳入奖励范围或减少奖补资金。
三、奖励细则
(一)奖励资金来源于2020年财金协同奖补资金,用于已发展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种养业、加工业和乡村旅游产业等奖励补助。
(二)奖励参照标准
1.固定资产投资20万-50万元,流转土地(租赁)50亩以内或稳定经营2年及以上,带动贫困户2户及以上,奖励1000-2000元。
2.固定资产投资50万-100万元,流转土地(租赁)50 -200亩或稳定经营3年及以上,带动贫困户5户及以上,奖励2000-5000元。
3.固定资产投资100万-300万元,流转土地(租赁)200 -500亩或稳定经营5年及以上,带动贫困户10户及以上。奖励5000-10000元。
4.固定资产投资300万元以上、规上企业或创建扶贫车间,流转土地(租赁)500亩以上或稳定经营10年及以上,带动贫困户20户及以上,奖励10000-30000元。
(三)其他奖励情况
1.为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实现农业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带头实现官坝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目标的新型经营主体,有相应佐证资料等,奖励3000-5000元。
2.创建官坝品牌或实现“三品一标”农特产品,奖励5000-10000元。
3.有其他突出影响,并能主动回报社会,引领示范带动群众致富增收的经营主体也可纳入奖励范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00元。
四、奖励申领
(一)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新型经营主体自行向镇政府经发办申请,申请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30日。
(二)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在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告公示时间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三)镇政府经发办收到申请后,由镇组织相关人员实地验收,对产业发展情况及数据实地核实情况予以认定。
(四)验收结果报镇党委会审定奖励金额。审定合格后打卡兑现到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五)本办法由官坝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官坝镇新型经营主体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