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居)民委员会,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忠县总林长令(第1号),严格落实县林长办就所涉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我镇研究制定了《东溪镇开展所涉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忠县东溪镇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18日?
东溪镇开展所涉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
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忠县总林长令(第1号),严格落实县林长办就所涉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目标任务,经镇林长办研究,决定对全镇所涉森林资源开展“四乱”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忠县林长办公室《中国体育彩票app:分解落实1号总林长令所涉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目标任务的通知》(忠林长办发﹝2021﹞3号)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林政执法,清理森林资源“四乱”(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问题,防治污染,改善环境,修复生态,依法进行清理整顿。
二、明确专项整治行动职责分工
各村(社区)承担专项整治行动属地责任,是“四乱”突出问题整治的责任主体。各单位(办公室)承担专项整治行动的属事监管责任,统筹协调“四乱”突出问题整改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做好“四乱”问题台账,对“四乱”问题实行销号制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针对每一个未完成整改的“四乱”问题,明确各级林长及其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析其存在的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间。具体职责分工如下:
(一)镇林长办。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对辖区林长制责任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二)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各责任单位落实属地属事责任,将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考核重要内容,定期调度工作进展并向镇林长报告。牵头督促对非法改变林地草地湿地用途,非法占用林地草地、自然保护地,毁林(草)开垦、毁林(草)种植等相关乱侵占行为,无证采伐、乱砍滥伐林木,非法移植天然树木,非法采挖重点保护野生植物,破坏古树名木和珍贵树木及其生存的自然环境等相关乱采挖行为,非法猎捕、食用、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等乱捕食行为开展排查整治。
(三)东溪规资所。负责牵头督促各村(社区)对在林地草地实施的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开展排查整治。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林长制责任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四)镇建管办。负责组织拟定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对自然保护地内非法开矿、修路、筑坝、建设造成生态破坏和违法排放污染物等行为进行执法。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林长制责任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强场镇园林绿化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园林绿化的行为。
(五)镇经发办。负责牵头对利用林地草地和自然保护地非法兴建旅游设施、开展旅游活动等相关行为开展排查整治。加强公路沿线绿化执法,严厉打击破坏公路沿线绿化的行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林长制责任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六)镇水务站。统筹协调、督促指导村(社区)林长制责任区域范围内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七)东溪派出所。负责牵头对“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发现的涉嫌犯罪问题开展立案侦查、刑事执法,积极探索建立“山林警长制”。
(八)东溪市场监管所。负责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巡查、打击。
(九)各村(社区)负责对辖区内各类森林资源“四乱”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定期向牵头部门报告有关情况。
三、加大排查整治力度
各村(社区)、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对“四乱”突出问题逐一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排查要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县自然保护地清理整顿、森林督查整改、野生动物禁食等各类交办问题;综合运用网格护林员日常巡查、卫星遥感监测实地核查、重点问题明察暗访、群众举报和新闻网络媒体监督等方式,对“四乱”突出问题进行全覆盖、拉网式排查,分门别类梳理;要逐项明确整改内容、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一案一策、一案一档,限期整改、动态清零,逐步消除问题存量,坚决遏制问题增量。
四、强化调度管理和情况报送
各村(社区)、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完善“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账表(见附件2),建立完善月调度、季检查、年总结的工作调度机制,动态推进问题整改。从2021年第三季度起,镇林长办会同各牵头单位(办公室)对“四乱”突出问题整治行动开展调度。各村(社区)每月最后一周星期二17:00前向牵头单位(办公室)和镇林长办分别报送“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度表(见附件1);各牵头单位(办公室)按照职责分工,每季度的最后一周星期二17:00前向镇林长办报送牵头任务落实情况,镇林长办汇总后向镇总林长和县林长办报告。各村(社区)、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落实人员负责对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有关负责同志要严把审核关,确保情况上报及时、全面、准确。
五、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为顺利有效的开展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由镇长张剑锋为组长,镇政法书记伯志若、副镇长李友才、副镇长周相阳、镇宣传委员郑建红为副组长,相关单位(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服中心,由袁能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处理相关事务。
各村联村领导要加强对所联系村(社区)“四乱”突出问题整治行动的督促、指导。各联村领导及所联系村具体名单如下:
张剑锋??镇???长??????????????翠屏村
孙秀萍??镇人大主席???????????钟溪村
刘巧玲??镇纪委书记???????????兴旺村
肖海燕??镇组织委员???????????天堑村
李友才??副?镇?长?????????????华兴村、东溪社区
伯志若??镇政法书记、副镇长???双新村
周相阳??镇人武部长、副镇长???永华村
郑建红??镇宣传委员???????????宝珠村
六、工作要求
(一)各村(社区)、各牵头单位(办公室)要及时建立排查清理整改台账、档案、巡查日志。对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整改情况上报辖镇政府和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建立管护长效机制。以整治“四乱”专项行动为契机,将林长延伸到村,设立村级林长,打通森林管护最后一公里。按照全面推行林长制要求,进一步落实党政领导责任制为核心的森林管理保护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细化实化林长职责。建立森林巡查、执法等日常管理制度,落实森林资源管理保护责任主体,建立健全林长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加强协作,要紧盯不放,集中力量“拔钉子”。在镇政府领导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依托林长制平台,将森林资源整治“四乱”任务分解、明确到各相关单位(办公室)。加强联动协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加强巡林护林工作,负责牵头组织对相应森林资源整治“四乱”突出问题依法进行清理整治,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确保专项整治效果。
(四)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对辖区内违法违规“四乱”问题要如实上报,不得瞒报漏报。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期间,每月25日前向镇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本月阶段性工作总结,着重反映问题;随时报送综合信息、重要信息。
附件:1.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调度表
????2.开展森林资源乱侵占、乱搭建、乱采挖、乱捕食等“四乱”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问题台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