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发展改革委、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税务局、县信访办、忠州街道办事处、白公街道办事处、复兴镇:
根据重庆市委公租房专题会议精神,按照重庆市住房城乡建委和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局的统一部署,忠县住房城乡建委牵头开展忠县公租房住用情况调查清理工作。现制定《忠县公租房住用情况调查清理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3年7月20日
忠县公租房住用情况调查清理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准确调查当前我县公租房入住人口结构及其就业、收入等情况,清查处理违规行为,为稳妥有效地实施精准保障提供决策支撑。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部署、属地负责。全县统筹部署,加强公租房管理和保障服务提升,推进全县公租房全覆盖开展调查清理。县住建委细化落实,组织力量,全面深入开展。
(二)逐户逐人,全面摸清。开展入户走访、见面登记,摸清居住人基本信息和住用情况,发现和清退查处转租违规行为。
三、主要任务
(一)部署落实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县委县府统一部署,成立以县政府副县长李心国为组长、县住建委党委委员、执法支队支队长范华侨为副组长,县住建委、公安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的公租房情况调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房保障中心,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及时召开部署会议。县住房保障中心牵头,及时组织忠州街道、辖区派出所、县民政局、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召开部门工作会,部署相关工作,并明确具体工作人员,分工落实,成立工作小组,迅速推进工作开展。
(二)走访调查
调查清理通过全面入户走访,以及进一步的电话复核、居住核查等措施,逐户摸清实际居住情况。一是公租房入住人口结构及其就业、收入、年龄以及社保、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二是公租房住户重度残疾人及精神智力残疾人员、70岁以上独居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低保低收入人员、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成年孤儿、享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待遇人员家庭、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有3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本市认定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庭情况。调查工作7月26日前完成并书面报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三)清查处理
在开展走访调查的同步,清退查处转租出借违规使用行为。一是对承租人、共同申请人以外的居住人员进行登记,核实是否有转租出借行为;二是对查证属实的转租出借户,即予解除租赁合同、收回房屋,对承租人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管理,并进行公示公告;三是对集体租赁转租出借行为,收回承租单位租赁的公租房,不再续签租赁合同、不再新增租赁房源,对相关单位依规实施行政处罚,纳入信用管理,并进行公示公告。
(四)长效机制
每年对辖区公租房开展一次入住调查,分阶段分步实施健全智能门禁等监管服务措施,及时动态更新公租房实有人口结构、就业收入等基础数据。
四、时间和实施步骤
从2023年7月17日起至7月30日,利用13天时间全面完成全县公租房住用情况调查清理工作。调查工作组分实地调查和后台比对组两种,实地调查分八个工作组同时进行,每个工作组由忠州街道、辖区派出所、相关社区、住保中心、物业单位抽派相关人员组成,每组约4名工作人员。后台比对数据调查人员由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人社局、卫健委、退役军人事务局分别抽2人组成(具体比对方面见方案后第六项)。每天实地调查人员将调查情况交于后台比对组,后台比对组分部门分类型进行比对,并于当天将比对数据结果报县住保中心汇总。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责任。县政府加强对公租房调查清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进全覆盖摸排和转租违规使用行为的查处工作。
1.组织部门、街道力量,调配有基层和群众工作经验、认真负责的机关干部带领,并落实调查清理的小区负责人、分组牵头人等,分头同步、错峰错时,逐户走访落实。入户走访调查工作人员全程佩戴好行政执法记录仪,为后期清退工作提供精准数据做好保障。
2.走访入户调查表由县住房保障中心统一制定,调查结果由走访人和摸排楼栋小区负责人确认签字,调查清理统计汇总结果由县政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审核后上报。
3.调查清理工作注意政策宣传内外有别,防范舆论风险与社会稳定问题,对外口径统一为“走访入户、严查转租”。加强网络舆情以及住户QQ、微信信息的了解分析,及时引导应对负面舆情。做好走访入户的安全防范和信息保密工作,对艾滋病、矫正对象、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敏感信息应通过部门及社区比对核查统计。
4.切实贯彻上级文件精神,把转租部分摸出来、退出去,回到保障初衷的要求,深化开展走访入户、群众发动、清退查处、惩戒处罚等工作,形成“严禁转租、违者严惩”的强烈声势。
(二)强化部门协同。县住房城乡建委及县住房保障中心加强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服务保障。县发展改革、公安、民政、司法、财政、人力社保、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事务、税务、信访等部门按各自职能职责,做好入户摸排、清退查处、信息比对等有关工作。
县发展改革委指导将公租房行政处罚纳入信用中国;
县公安局指导加强公租房实有人口服务管理,强化公租房治安巡防和纠纷处置,支持打击介绍转租的“串串”,提供公租房实有人口以及吸毒人员、刑释解教人员名单数据;
县民政局指导加强对承租公租房低保低收入户和其他困难群体的帮扶,提供公租房住户的低保低收入家庭名单数据;
县司法局提供公租房矫正对象名单数据;
县人力社保局提供公租房住户的社保缴纳情况(是否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纳基数、缴费比例、缴费单位);
县卫生健康委指导做好承租公租房重度残疾人和精神智力残疾人的救助、监护工作,提供公租房住户的有3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家庭大病救助、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名单数据;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做好承租公租房的退役军人有关补助政策的落实,提供公租房住户的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名单数据;
县税务局提供公租房住户的计税收入信息。
(三)强化督促指导。县政府对摸排和违规违约查处工作进行督查指导,根据推进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工作交流。
( 联系人:龚明江;联系电话:54231050;QQ邮箱:89481296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