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为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现单位的宗旨:提供保障性住房、国有直管公房、物业、房屋安全鉴定、白蚁和城市害虫防治等管理服务。主要职责:(一)承担全县国有直管公房、交付使用的保障性住房和授权的其他国有资产的管理等事务性工作。(二) 承担全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归集、使用和管理的事务性工作。(三) 承担全县物业管理活动日常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四) 承担全县城镇规划区内建成房屋住用安全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实施汛期房屋安全排查和建成房屋安全检测鉴定工作。(五) 承担全县白蚁防治和城市害虫防治日常监管事务性工作。(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现单位内设机构6个:办公室、财务科、专项资金管理科、住房管理科、物业科、房屋安全管理科。定事业人员编制30名,核定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科室领导职数各2名,经费渠道为财政全额拨款,现实有在职职工28名,退休人员20名,遗属补助人员1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74.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4.59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3.09 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拨款增加48.83万元,公用经费拨款增加4.76万元,项目经费拨款减少10.50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74.59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1.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92.4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7.1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预算439.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24.22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43.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53.5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减少10.5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4.5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574.59万元,比2020年增加43.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9.59万元,比2020年增加53.5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35.00万元,比2020年减少10.50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预算减少。
忠县住房保障中心2021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 6.00万元,比2020年减少2.00万元。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 2.00 万元,比2020年减少2.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0万元,与上年持平;2021年无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 政府采购情况。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2.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2.00 万元。
3.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5.00万元。
4.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黄龙镓联系方式:023-54231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