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城市管理局成立于2017年12月26日,按照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府办发〔2017〕145号)及县委、县政府《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忠县城市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忠委办〔2019〕87号)文件精神,主要承担城市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工作。忠县城市管理局下设办公室、市政科、市容环卫科、园林绿化管理科、财务科、宣教法规科等六个内设机构。
(二)单位构成
本部门包含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忠县环境卫生管理所、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3个二级预算单位。忠县市政园林管理所的主要任务是为维护城区市政设施设备安全提供管理保障,城区园林绿化设施建设,城区路灯、桥梁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区市政设施维护管理。忠县环境卫生管理所的主要任务是为维护城区环境及水域清漂提供管理保障,城区环境卫生设施建设,城区环境卫生设施运营与维护,城区环境卫生监督,城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生活垃圾污水处置征收及水域清漂管理。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主要任务是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节水、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执法及城市规划区内规划建设用地内违法建筑执法工作。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018.22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482.46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9535.7599万元,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收入较去年增加8142.46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651.4018万元,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较去年增加7491.0599万元,主要是新增了城区环卫一体化运行、新接管道路公园日常维护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
(二)支出预算:2020年年初预算数11018.221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4.12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8.820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6.063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04.180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65.0303万元。支出预算较去年增加8142.4617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 651.4018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7491.0599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82.461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82.4614万元,比2019年增加651.4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2.4614万元,比2019年增加651.4018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拨款等,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无项目支出预算。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9535.759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535.7599万元,比2019年增加7491.0599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了城区环卫一体化运行、新接管道路公园日常维护费、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及日常工作专项经费等项目经费。主要用于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供水节水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项目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20.9万元,比2019年减少6.09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9万元,比2019年增加3.90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将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的市政设施、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供节水、户外广告及户外招牌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执法职责、规划方面涉及城市违法建筑执法职责划入县城市管理局导致公务接待费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万元,比2019年减少10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将原综合执法局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4辆(编制在县城管局机关)划入;无新增公务用车购置费及因公出国(境)费用。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98.3322万元,比上年增加159.8819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职责职能调整新增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及政府采购服务预算;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预算及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535.7599万元,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法车4辆。2020年无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 谭海燕 ?????????????电话:02354236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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