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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094259626/2024-00077
[ 发文字号 ]
忠建发〔2024〕130号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忠县住房城乡建委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8
[ 发布日期 ]
2024-11-19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忠县消防救援局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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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委及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体育彩票app: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局《中国体育彩票app: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419号)文件要求,我委联合县消防救援局制定了《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忠县消防救援局

20241028

(此件公开发布)

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中国体育彩票app: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吸取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狠抓安全责任和措施落实,按照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重庆市消防救援局《中国体育彩票app: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渝建消防〔202419号)文件要求,即日起至20256月,在全县范围内部署开展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专项治理,各乡镇(街道)和各类主体责任单位统筹发展和安全的理念进一步强化,住建领域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进一步健全,降低重大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的积极主动性显著增强。提升从业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住建领域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有效化解,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得到切实提升。

二、组织机构

成立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专班,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县住建委相关科室分管领导及县救援局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城乡建委,负责日常工作,抓好统筹协调,建立定期调度、明察暗访、清单管理等工作机制,强力推进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各项工作。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重点整治特殊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或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未依法报县住房城乡建委备案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参建单位未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不满足条件;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未履行审批程序、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生产经营期间擅自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整治物业小区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隐患。物业小区重点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违规行为;消防设施设备未进行维护保养,未设置标示标牌情况;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老旧小区重点整治已纳入改造计划的,但未按照修建时的标准设置消防设施或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失效,电线线路老旧,可燃雨棚,影响逃生的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241020日)。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全面启动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措施,明确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梯次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集中整治(20241021~2025531日)。充分发动各类基层力量和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排查,进一步提高专项治理工作的覆盖面。推动行业部门和单位组织专业队伍开展自查自改,按照整改难易程度,分类制定整改计划,有序推进治理攻坚。

(三)总结提升(202561~2025630日)。坚持边整治、边调研、边总结,持续推进重点整治任务,固化整治成效,对存在的普遍性、系统性问题进行梳理研究,加强全环节、全过程管控,健全完善住建领域消防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相关责任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立即行动。要坚持依靠县委县政府,紧密联系相关行业部门,广泛发动基层组织,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各乡镇(街道)、行业主管部门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计划,组织专业队伍排查、整治,打表推进,确保各项任务有效落实。

(二)加强协同配合。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结合本次整治重点任务每周进行会商研判,开展联合检查、联合执法,及时共享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线索,采取精准有力措施,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卡点问题,确保整治工作走深走实。

(三)加强督促指导。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相关责任人员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地指导,协助解决重大疑难问题。

各乡镇(街道)、行业部门应于每周三17:00前将各版块工作情况表(附件6)报县住房城乡建委汇总,并于20256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附件:1.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方案

2.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3.物业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消防隐患整治方案

4.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分解清单

5.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排查表

6.忠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

(县住房城乡建委联系人:张雪平,联系电话:13594821566;

县消防救援局联系人:,联系电话:13896311945)


附件1

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1.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

2. 养老院;

3. 冷库冻库;

4.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所在建筑。

二、整治内容

1. 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

2. 经依法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

3.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4. 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5.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

6. 未依法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工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未办理消防审验手续问题项目的建设单位或其权利义务的实际承受人是解决该项目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的责任主体。无法确定责任主体的,由县住房城乡建委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商定或报请县人民政府确定。

(二)建立问题项目信息库

县住房城乡建委通过引导责任主体主动报告、发动乡镇(街道)排查摸底、商请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提交、共享县消防救援局监督检查和开业检查信息等方式,建立消防审验手续违法违规问题项目信息库。

(三)分类推进项目整治

县住房城乡建委对存在消防审验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严格执法。同时会同相关行业部门督促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健全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机制,推动问题项目完成问题整改。规划等法定前置要件不全的问题项目,建设单位报相关部门补办手续或出具确认意见后,依法申请补办消防审验手续。

(四)强化安全监管

1. 县住房城乡建委根据问题项目整治进度,滚动更新消防审验手续问题项目清单,并定期报请县人民政府督促乡镇(街道)、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属地和行业监管职责,加强问题项目消防安全监管,指导责任主体整改落实。

2. 县消防救援局日常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未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及已纳入信息库的问题项目仍然存在擅自投入使用等违法行为的,及时抄告县住房城乡建委和行业主管部门。

(五)加强政策宣传

县住房城乡委、县消防救援局通过标语海报、宣传视频、新闻报道等多种方式,引导社会主体自觉依法办理消防审验手续,加强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切实提升建设工程消防本质安全。

(联系人:杨宏伟;联系电话18225362362)



附件2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已投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养老院、冷库冻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施工动火动焊作业。

二、整治内容

(一)限额以上施工作业方面

1. 施工企业无资质、超越资质承接项目,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2. 施工企业未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按要求配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培训,员工未按要求取得相应资格证;

4. 项目未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

5. 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要求在岗履职;施工单位未按要求配备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要求开展现场安全巡查检查等工作;

6. 施工单位未按要求开展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作业前安全教育培训,未在作业点张贴警示提醒标识标牌;

7. 动火动焊作业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未按审批通过方案实施,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作业过程无安全管理人员监护;

8. 动火动焊作业未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未设置防火隔离措施,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9.施工作业区未按要求停止生产、经营、使用和居住;非施工作业区继续生产、经营、使用和居住时,不符合防火分隔、疏散通道设置、专人值守、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救援等要求。

(二)限额以下施工作业方面

1. 动火动焊作业未按要求履行审批程序;

2. 动火动焊作业人员未取得相应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3. 未清理现场易燃易爆物,未设置防火隔离措施;

4. 未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

5. 未落实现场监护人员;

6. 作业后未对现场及周边场所进行清查。

【备注:限额以上是指,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及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及以上,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应当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限额以上工程建设单位必须依法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一律不得开工。限额以下是指,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500平方米以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房屋市政工程。】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

县住房城乡建委、消防救援局加强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动火动焊作业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推动乡镇(街道)按职责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工作,特别是做好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安全监管工作。

(二)加强监督检查

县住房城乡建委结合部门职责,联合属地乡镇(街道),针对辖区注册建筑施工企业按资质承接业务、企业动火动焊作业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建立落实、现场安全管理人员配备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等事项开展重点检查,督促企业落实动火动焊作业施工安全防范制度措施。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联合组织开展限额以上房屋市政工程动火动焊作业现场抽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责任单位及时彻底整改,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推动乡镇(街道)加强限额以下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监督检查。

县整治专班针对排查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实行闭环管理。

(三)强化宣传引导

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应加强施工安全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加强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乡镇(街道)应加强动火动焊安全提示,切实提升安全防范和避险自救意识。

(联系人:熊德强;联系电话:18723659419)



附件3

物业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消防隐患整治方案

一、整治范围

1. 物业小区的消防通道、公共楼道、商住混合楼、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施)、电梯、设备用房等。

2. 老旧小区(已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消防管网、老旧电线线路、公共楼道、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二、整治内容

(一)物业小区

1.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2. 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

3.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

4. 电气线路乱搭乱接;

5. 违规实施焊接、动火等维修作业;

(二)老旧小区(已纳入改造计划)

6. 未按照修建时的标准设置消防设施;

7. 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失效;

8. 电气线路老旧破损;

9. 存在可燃雨棚;

10. 存在影响逃生的突出外墙防护网;

11. 公共楼道堆放杂物或圈占。

三、工作措施

(一)物业小区

1. 强化消防安全巡查及消防设施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巡查,在消防车通道、消防救援场地、消防设施设备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劝阻、制止违规占用、堵塞、封闭建筑(场所)内部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车辆乱停乱放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及时向县消防救援局、公安机关报告。

2. 加强电动自行车充电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每日巡查,规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行为,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消防扑救场地、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疏导和管理;管理无效的,按规定及时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运营单位报告。

3. 加强联防联控联动。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应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联防联控联动机制,探索“消防员进小区”开展消防宣传培训演练工作模式,创建消防安全管理“无危小区”。

(二)老旧小区

1. 加强消防设施隐患排查整治。针对已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县消防救援局、县住房城乡建委持续推动老旧小区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消防设施未按建筑修建时的标准设置或设置的消防设施损坏、丢失、失效的,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分类制定整治方案;对未按建筑修建时的标准设置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或者设置的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无水,消火栓箱内水枪、水带缺失的,按标准进行增补和修复。

2. 做好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拆改。县住房城乡建委积极指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等力量开展排查,做实做细群众工作,引导居民自行拆改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等消防安全隐患点,宣传、倡导居民使用阻燃雨棚;结合市容环境提升、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等开展集中拆改,对设置的可燃雨棚,进行拆除或更换为不燃、难燃材料;对突出外墙的防护网,进行拆除、更换或开设应急疏散逃生口。

(联系人:袁林;联系电话:18716798333)



附件4

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分解清单

序号

事项

整治范围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1

建设工程消防审验违法违规问题整治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养老院;冷库冻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所在建筑。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委;乡镇(街道)

2

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问题整治

已投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幼儿园、养老院、冷库冻库、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的改建、扩建及装饰装修项目。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

县教委;县民政局;县商务委;乡镇(街道)

3

物业小区及老旧小区消防隐患整治

物业小区的消防通道、公共楼道、商住混合楼、停车场(库)、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设施)、电梯、设备用房等;

老旧小区(已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消防管网、老旧电线线路、公共楼道、可燃雨棚、突出外墙防护网。

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

乡镇(街道)、物业服务企业



附件5

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排查表

项目
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所属行业部门



建筑面积/层数(㎡/ 层)


开工时间


投用时间



所属类别


违法行为



建设单位

(产权单位/产权人)



使用单位/使用人



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主要问题(简要描述)

未办理规划许可:□

实际使用功能与规划许可不相符:□

其他问题:

信息来源

乡镇(街道)排查□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主动报告□

行业主管部门提供□ ????消防救援局共享□

填表说明:

一、“所属类别”按整治范围所列类型填写:1.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 幼儿园;3. 养老院;4. 冷库冻库;5. 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所在建筑。

二、“违法行为”按整治内容所列类型填写:1. 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2. 经依法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3. 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4. 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5. 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6. 未依法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三、“其他问题”须作简要描述。


附件6

忠县住建领域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表

1消防审验违法违规整治清单

序号

(一)项目信息

(二)主要问题

(三)整改处置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筑面积/层数

投用时间

所属类别

违法行为

责任主体

所属行业主管部门

信息来源

未办理规划许可

实际使用功能与规划许可不相符

其他问题

是否制订整改方案

整改状态

整改完成时间

处置情况

罚款金额

1


















2


















填表说明:

一、排查期间填报第(一)、(二)项内容,整治期间填写第(三)项内容。

二、“所属类别”包括:1.校外教育培训机构;2.幼儿园;3.养老院;4. 冷库冻库;5.多业态混合经营场所所在建筑。

三、“违法行为”包括:1.未经依法审查擅自施工;2.经依法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3.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4.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5.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6.未依法报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四、“信息来源”包括:1.乡镇(街道)排查;2. 建设单位(使用单位)主动报告;3.行业主管部门提供;4.消防救援部门共享。

五、“处置情况”包括:1.责令停止施工,并处罚款;2.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3.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4.责令改正;5.责令改正,罚款;6.移交执法线索。

六、“整改状态”包括:1.未开始;2.整改中;3.已完成隐患整改;4.已补办消防审验手续。


表2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动火动焊作业消防安全整治清单

序号

检查辖区注册企业

(家)

发现企业安全管理问题

(条)

检查项目

(个)

限额以上项目

(个)

限额以下项目

(个)

发现现场施工消防安全问题

(条)

下发整改通知书

(份)

督促整改问题

(条)

立案查处

(起)

罚款

(万元)

备注














表3物业小区及老旧小区消防安全整治进展统计表

进展

统计

物业小区

老旧小区

排查

整治物业小区(个)

具体事项

排查整治老旧小区(个)

具体事项

通过宣传栏、公告栏、电子屏等渠道开展消防宣传的小区数量(个)

排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

排查整治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处)

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处)

排查整治电气线路乱搭乱接(处)

排查整治违规实施焊接、动火等维修作业(处)

消防管网改造(米)

新增消火栓(个)

新增灭火器(个)

拆除、更换可燃雨棚(户)

整改突出外墙防护网(户)

本周数














累计数














备注:

一、县住房城乡建委要指导街道、社区发动物业服务企业、网格员等力量,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和老旧小区全覆盖开展排查整治,建立台账,数据汇总统计后进行填报。

二、县住房城乡建委要针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问题,实现消防隐患整治工作闭环管理。一方面,会同多部门协商消防隐患问题整治办法,制定符合标准规范的整改方案,并严格按照“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定标准、定措施”的原则,建立整治责任清单;另一方面,适时将开展“回头看”,针对已完成消防隐患整治的物业小区以及老旧小区,根据消防隐患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同类型消防隐患。

三、物业服务企业要严格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发生火灾事故,第一时间出动、精准高效开展安全救援,积极配合住建、消防救援部门开展事故处置,处置结果及时形成专报报送市工作专班。

四、县住房城乡建委、县消防救援局要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充分利用电梯、道闸、门禁等物业管理范围内公共设施设置的展示牌、灯箱、电子显示屏、宣传栏等广告设施或投影集中宣传消防安全提示、知识、短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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