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城市建设档案中心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忠县忠州街道鸣玉溪大道99号政务服务中心1号楼3楼
联系电话:电话:023-54232048;传真:023-54234844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城建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负责草拟城建档案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接收和管理各类城镇建设工程档案、建设系统各专业管理部门(包括城市规划、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园林、风景名胜、环卫、市政、公用、房地产管理、人防等部门)形成的业务管理和业务技术档案,搜集、整理和保存有关城市规划、建设及其管理和方针、政策、法规、计划方面的文件、科学研究成果和城市历史、自然、经济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三)负责主持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含管线)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并签发《建设工程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和《建设工程档案交接书》。
(四)负责城市建设档案扫描数字化处理编辑和城建档案信息化工作。
(五)根据城镇规划、建设、管理和科研的需要,开展城建档案编辑研究工作。
(六)负责城建档案资料查阅利用及咨询工作;
(七)负责全县城建档案工作的技术指导和业务培训。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