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公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滨江路19号附6号
联系电话:办公室:023-54818110;执法室:023-54817110
职能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定。
2.依法行使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屋及房地产市场交易和建筑市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3.依法行使勘察设计、建设工程消防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4.依法行使建设工程质量、建设施工安全及建设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5.依法行使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6.依法行使城市市政公用、市容环卫、给(排)水与污水处理、园林绿化、公园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7.依法行使城市生活(含餐厨)垃圾、建筑垃圾、露天烧烤、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8.依法行使城市户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违规设置户外广告和招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9.依法行使侵占城市建成接管市政道路、桥梁、隧道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0.依法行使向城市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
11.承担县城市规划区规划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城市违法建筑行政处罚权和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权等行政职能。
12.指导乡镇(街道)有关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