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今年以来,我县先后遭受低温雨雪、干旱、地质灾害、风雹、洪涝等自然灾害,部分地区灾害损失严重,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的基本生活面临较大困难。为扎实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确保受灾群众安全温暖过冬过节,按照市应急管理局市财政局《中国体育彩票app:组织开展2024—2025年度全市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渝应急发〔2024〕89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主持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受灾群众安置救助工作,强调要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市委常委会会议听取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汇报,袁家军书记要求加快推进洪涝灾害受损房屋安全鉴定和修复重建,确保受灾群众春节前搬入新居。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灾后救助工作,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五有”。各乡镇(街道)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冬春救助工作的重大意义,制定工作方案,落细工作责任,细化救助标准,严格发放时限,强化资金监管,千方百计保障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期间基本生活。
二、提前开展深入摸排,精准确定救助对象
各乡镇(街道)要认真组织村(居)开展需救助对象调查统计,按照《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范》(应急〔2023〕6号)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年度受灾实际,迅速开展摸排,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并分级分类建立需救助人员名单。要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等各类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全面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等需求,确保应救尽救。冬春需救助对象的摸排核定工作要严格按照“户报、村评、乡审、县定”程序进行,通过国家自然灾害救助资金管理系统进行救助申报和审批,及时将因灾遭遇临时生活困难的受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精准确定冬春需救助对象,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底数,确保应救尽救。县应急管理、财政部门开展工作督导,对乡镇(街道)上报的需救助人员情况进行汇总、评估、审核。各乡镇街道应于2024年10月10日前使用国家自然救助资金管理系统完成需救助人员资格申报,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上报冬春需救助汇总数据(不填报台账)。
三、持续加大支持力度,迅速下拨救助资金
县财政局负责将冬春救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落实好冬春救灾资金,加大款物投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结合本县冬春救灾款物总量、受灾人员困难程度、需救助总人数等因素,多方筹集冬春救助资金,制定分配方案。受灾乡镇(街道)要认真履行灾害救助主体责任,切实保障好受灾群众冬春期间基本生活需要。
冬春救助原则上实行资金救助,要按照《重庆市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管理暂行办法》(渝财规〔2023〕6号)要求,救助资金必须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到受灾农户个人自主申报的“一卡通”账户上,注明“冬春救助”字样,并发送打款提示信息。各乡镇(街道)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居)通过公开栏等渠道,做好冬春救助资金发放情况公示,公示信息包含享受救助对象姓名、家庭住址、救助金额等内容,接受群众监督。
四、细化完善救助标准,提升救助精细化水平
各乡镇(街道)要按照“分类救助、重点救助、精准救助”原则,在已确定的需救助对象范围内实施救助。要将因灾造成住房倒塌或严重损坏、农作物减产绝收、家庭财产损失、致伤致残等情况纳入冬春救助,重点关注倒房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
今年,冬春救助指导标准根据《忠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实施方案》(忠应急管〔2023〕28号)文件中中国体育彩票app:“冬春临时生活困难救助”的相关要求,按照不低于150元/人给予救助,需衣被救助的可视困难情况给予每人1-2床棉被或棉衣救助。有需衣被救助的乡镇(街道),需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物资救助需求表》(附件2)报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局根据乡镇(街道)实际情况向县发展改革委(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出拨付指令。救助物资下达相关乡镇(街道)后,乡镇(街道)应及时发放到困难农户,并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物资救助发放花名册》(附件3)。
五、全面加强审核把关,切实做好监督检查
资金下达各乡镇(街道)后,各乡镇(街道)根据工作要求报应急管理局审批;审批通过后,及时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到户。各乡镇(街道)要严格按照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有关要求,加快资金下拨进度,及时跟踪调度,确保资金春节前全部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坚决杜绝资金截留、发放迟缓或沉淀不用。
要按照精准救助工作要求,确保实际已救助人员(资金救助、物资救助)来源于需救助人员。要积极配合审计部门和纪检监察机关等的监督检查,严肃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冬春救助扎实推进,取得实效。要加强冬春救助新闻宣传,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提升冬春救助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可度,展现党和政府关心关怀受灾群众的良好形象。??
六、其他
要做好档案资料收集、上报工作。资金(物资)发放完毕后,各乡镇(街道)将审批资料、县级资金拨付文件、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研究记录、镇(街)级公示内容及照片(政务网站和政务公开栏)、需救助人口一览表、已救助人口一览表、一卡通交易成功回执、物资救助需求表(附件2)、物资救助发放花名册(附件3)等相关佐证资料纸质件报县应急管理局审查备案。
附件:??1. 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资金分配方案审批表
???????????2.?受灾人员冬春生活物资救助需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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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灾人员冬春生活物资救助发放花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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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应急管理局 ???????????? 忠县财政局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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