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信访工作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
2.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和掌握信访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准确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交办件,查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信访交办件的调处情况。
4.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做好复查日常工作。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
6.做好信访信息的筛选、上报和反馈工作,开展信访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我办设综合科、群众工作科、复查督查科、办信接访科、信访稳定科5个内设机构。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1个即忠县信访投诉受理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538.37万元,支出总计538.37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5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38.37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5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
其中:基本支出409.93万元,占76.1%;项目支出128.44万元,占23.9%;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38.3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工资变动。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8.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0.71万元,下降27.2%。主要原因是2021年拨入了2019年度信访维稳工作考核奖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0.28万元,增长22.9%。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工资变动。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57.29万元,占8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1.48万元,增长28.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和工资变动。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43.10万元,占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3)卫生健康支出19.52万元,占3.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4)住房保障支出18.45万元,占3.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9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52.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7.14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57.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6万元,下降26.8%,主要原因节约开支。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2.1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6.82万元,下降75.8%,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较预算和决算均有所下降。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公车运行维护成本大幅下降。三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四是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活动,今年未安排人员出国出访。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50万元,增长29.8%,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老化,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
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1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81万元,下降70.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控制公车运行成本。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2万元,增长36.8%,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维修、保养等。
公务接待费0.9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市信访办到我单位检查督导信访工作及其他区县信办到我单位交流学习信访工作,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4.01万元,下降80.2%,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公务接待费大幅下降。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8万元,增长22.2%,主要原因是《信访工作条例》实施,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比上年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50批次212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6.7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1.1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3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83万元,下降72.8%,主要原因压缩了非必要召开的会议。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4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未参加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69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51万元,下降39.7%,主要原因是节约开支。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办对部门整体绩效以及对忠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项目经费这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36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开展合法合规,项目取得了预期的效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整体绩效自评表
2022年度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状态:绩效审核已审 | |||||||||||
项目名称: | 忠县信访办公室整体自评 | 项目编码: | 50023300022P000013 | 自评总分: | 96.90 | ||||||
项目主管部门: | 112-忠县信访办公室 | 财政归口处室: | 010-行政政法科 | 部门联系人: | 张炜林 | 联系电话: | 15*******03 | ||||
资金情况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调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执行率权重 | 执行率得分 | ||||||
年度总金额 | 6,419,048.61 | 7,808,713.92 | 5,383,725.04 | ||||||||
其中:财政拨款 | 6,419,048.61 | 7,808,713.92 | 5,383,725.04 | 69 | 10.00 | 6.90 | |||||
绩效目标 |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满意度达95%以上,圆满与县法院、县检察院联合信访工作任务、圆满完成各项驻京工作处的任务;完成率达95%以上; | 1.贯彻执行国务院、重庆市《信访工作条例》及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 2.负责处理县内外群众来信来访,分析和掌握信访动态,为县委、县政府准确提供群众来信来访情况,保证信息畅通。 3.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信访交办件,查处重要来信来访案件,督促检查各乡镇、县级各部门对信访交办件的调处情况,完成率达95%以上。 4.受理群众向县政府提出的信访事项复查申请,做好复查日常工作,群众满意度达95%以上。 5.指导全县信访工作业务,加强信访业务培训,总结推广各乡镇、县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经验,实施全县信访工作目标考核,完成率达95%以上。 6.做好信访信息的筛选、上报和反馈工作,开展信访调查研究,撰写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供县委、县政府领导决策参考。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 ||||||||||
绩效指标 | |||||||||||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偏离度(%) | 得分系数(%) | 指标权重 | 指标得分 | 是否核心指标 | 说明 | 市财政局建议 |
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成本 | 元 | = | 1064925 | 1064925 | 0 | 100 | 20 | 20 | |||
社会经济效益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满意度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
管理效率 | % | ≥ | 95 | 95 | 0 | 100 | 20 | 20 |
2.绩效目标自评表
忠县信访办公室忠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忠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项目经费 |
负责人及电话 |
陈明春13*******02 | ||||
主管部门 |
忠县信访办公室 |
实施单位 |
忠县信访办公室 | ||||
项目资金(万元) |
年度资金总额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36 |
36 |
100%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对忠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预算资金36万元。 |
全面完成 | ||||||
绩 效 指 标 |
指标名称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完成与否 |
末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资金投入 |
360000 |
360000 |
是 |
无 | |||
项目完成进度 |
100% |
100% |
是 |
无 | |||
项目完成后群众满意率 |
≧95% |
≧95% |
是 |
无 | |||
项目完成后服务群众率 |
≧95% |
≧95% |
是 |
无 | |||
信访维稳工作完成情况 |
≥95% |
≥95% |
是 |
无 |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95% |
是 |
无 | |||
说明 |
无 |
3.中国体育彩票app: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忠县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改造项目经费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36万元,执行数为3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办公场所环境得到很大改善,二是群众及工作人员的满意度得到了进一步提升。全年共接待来访群众5285人次,帮助群众解决问题1200件。发现的问题:办公场所周边环境管理还不到位。下一步改进措施:对办公场所周围环境进一步加强管理。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张炜林?? 023-5466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