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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对象:孕产妇。
服务内容:免费为孕产妇规范提供1次孕早期健康检查、2次孕中期健康检查、2次孕晚期健康检查、1次产后访视和健康指导、1次产后42天健康检查等服务。
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