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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忠县新立中心卫生院
2023年度决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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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基本情况
忠县新立中心卫生院是一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二类,隶属于县卫生健康委员举办和管理,主要宗旨为维护居民健康为中心,为居民提供以基本医疗、公共卫生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健康管理服务。
(一)职能职责。
1.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使用与其能力相适宜的技术、设备和药物,按照规范诊疗程序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和部分疾病的康复、护理,提供中医药诊疗、双向转诊、现场急诊急救等医疗服务;
2. 受区县卫生健康部门委托,可以对辖区内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业务指导、技术培训和卫生健康监督协管等工作;对辖区内承担政府购买服务的村卫生室(所)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资金支付的依据;
3. 根据国家和本市规定收集、报送辖区内卫生健康信息,建立和管理居民健康档案,提出改进辖区公共卫生状况的建议;
4. 开展健康教育,普及健康知识;
5. 协助开展传染病以及地方病、寄生虫病的预防控制,配合开展爱国卫生工作;
6. 做好高危人群、重点慢性病患者的筛查和病例管理;
7. 提供心理健康指导服务,实施精神病社区管理;
8. 为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提供保健和康复服务;
9. 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协助处置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
10. 按要求提供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二)机构设置
忠县新立中心卫生院为公益二类的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办公室、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公卫科、医务科、中医科、医技科、外科、内科等。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 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185.66万元,支出总计3185.6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28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
2. 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18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28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76.63万元,占43.21%;事业收入1809.03万元,占56.79%。
3. 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185.6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537.28万元,增长20.2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其中:基本支出1475.00万元,占46.30%;项目支出1710.66万元,占53.70%。
4.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376.63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89.45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 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37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45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较年初预算增加578.49万元,增长7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
2. 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6.6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89.45万元,增长26.62%。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78.49万元,增长72.4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用于兑现超额绩效工资、村医支出。
3. 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4. 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7.13万元,占17.2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5万元,增长8.84%,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增长,社保缴费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1139.49万元,占82.7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9.24万元,增长96.38%,主要原因是服务病人增加,卫生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44.9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30.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65.85万元,增长17.1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划来以前年度超额绩效、村医基药等,用于兑现超额绩效工资、村医支出。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及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等。公用经费14.3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30万元,增长100.00%。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我单位属于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三公”经费。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因我单位为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原因,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和培训费。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 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3年度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评价工作。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编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4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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