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职责
忠县文化馆为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下属单位,忠县文化馆主要职责为:
1.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运用各种文艺形式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普及科学文化知识。
2.组织开展各类群众文化活动;承担大型文化活动的策划、组织和实施工作。
3.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工作,开展群众文艺创作、文化艺术培训和文艺特色团队建设,加强文化品牌培育,提升区域文化品位。
4.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
5.加强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培养和管理,不断提高全县文化艺术人才的思想、业务素质,形成一支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骨干队伍。
6.建立健全群众文化艺术档案。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1.忠县文化馆内设:三部一室(即文化创研部、数字文化部,培训辅导部和办公室)。
2.机构情况,忠县文化馆为忠县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举办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副科级。
3.人员情况,核定事业人员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2名,现有在职人数14名。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481.51万元,支出总计481.5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4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1.51万元,占100.00%。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4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其中:基本支出416.11万元,占86.42%;项目支出65.40万元,占13.58%。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1.51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58万元,增长50.98%。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81.5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9.91万元,增长45.21%。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2.58万元,增长50.98%。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年末没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94万元,占0.1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9万元,下降8.74%,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导致教育支出减少。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389.22万元,占80.8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6.16万元,增长67.00%,主要原因是举办活动数量增加,活动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59.21万元,占12.3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68万元,增长10.61%,有关人员工资提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费用增加。
(4)卫生健康支出17.01万元,占3.5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47万元,增长2.84%,有关人员工资提高,医疗保险费用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15.13万元,占3.1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36万元,增长2.44%,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工资提高,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6.11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83.0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7.51万元,增长39.01%,主要原因是有关人员工资提高,社保缴费等增加致使相关开支增长。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等。公用经费33.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万元,下降3.2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能减排,公用经费减少等。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邮电费、维修费、劳务费、其他商品与服务支出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06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61万元,增长106.5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95万元,增长23.11%,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8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业务、县内因公出行、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9万元,增长94.50%,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数量增加、县内因公出行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81万元,增长26.30%,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数量增加、县内因公出行次数增加。
公务接待费1.18万元,主要用于接待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73万元,增长162.22%,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数量增加,专家来忠指导次数增加。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16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文化活动数量增加,专家来忠指导次数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12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94.25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3.8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9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3万元,增长3.30%,主要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1辆。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5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82.4万元。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1.我单位对文化站(馆)免费开放经费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6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绩效评价发现了两个问题:一是免费开放阵地条件不能适应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功能室设施陈旧,与群众需求各类文化活动实际不相适应。且缺少展览用场地,无法举办展览。现有场地无法适应发展现状。二是编制人员限制了文化馆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提升。现有文化馆人员编制数量有限,无法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化需求,对于文化馆提高免费开放工作服务效能有较大的制约。
提出两个建议。一是加大对基层免费开放阵地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开放条件,促进开放水平的提高,满足当地广大群众和文化活动开展、免费开放项目增加等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加强志愿服务项目的深度发展,建立一支高效稳定的志愿服务队伍,为文化馆免费开放储备服务力量。
2.我单位对范平养老及其他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4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遇到的主要问题是范平本人未在忠县居住,开展培训讲座活动时较困难。建议采用线上教学的方式开展培训讲座活动,用以解决范平本人不易到场的问题。
3.我单位对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开展了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拨款项目资金17万元,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次为优秀。绩效评价发现该项目遇到的主要问题是活动室免费向群众开放,有些群众误操作设备,导致设备故障。建议采用预约制向群众开放,并加强安保,保证设备不会被群众误操作。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4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