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是忠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行政单位。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县委中国体育彩票app: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拟定我县退役军人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外国在县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承办外国在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军队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忠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设置4个内设机构,即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信访科)、安置就业和军休服务管理科、拥军优抚科。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主要包括忠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2380.81万元,支出总计2380.81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较上年增加。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238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项目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80.81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2380.81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其中:基本支出543.77万元,占22.8%;项目支出1837.04万元,占77.2%。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380.81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38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9.46万元,增长975.6%。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项目经费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80.8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813.39万元,增长319.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目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9.46万元,增长975.6%。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0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增长0%。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59.03万元,占99.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159.31万元,增长1081.2%,主要原因是抚恤、退役安置等项目支出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0.42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6万元,增长0.6%,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费用减少。
(4)住房保障支出10.65万元,占0.4%,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43.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498.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8.41万元,增长55.7%,主要原因是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费用增加。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公用经费45.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8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开始两个下属事业单位单独核算,而2021年决算数据包括了两个下属事业单位的数据。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单位办公费、会议费、接待费、水电费、物业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等方面的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4.2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0万元,下降12.4%,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83万元,下降47.6%,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二是从2022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单独核算,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与本年度预算持平,与上年度决算持平。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与本年度预算持平,与上年度决算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燃油、保险、维修、过桥过路费等费用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47万元,下降15.7%,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较上年支出数减少3.09万元,下降5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加强公务车使用和保管,二是从2022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单独核算,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
公务接待费1.6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调研检查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13万元,下降7.1%,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74万元,下降30.5%,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把控公务接待标准,二是从2022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单独核算,因此公务接待费减少。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26批次207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81.87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3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9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7万元,增长20.7%,主要原因是业务培训会议增加,相关费用增加。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2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3.84万元,增长160.7%,主要原因是开展退役军人培训活动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2万元,主要用于开支本单位公用经费开支,包括办公费、车辆运行费、差旅费、水电费、公务接待费等支出。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98万元,下降32.8%,主要原因是从2022年开始,下属事业单位忠县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中心单独核算,因此机关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局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详见附件。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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