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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起草本县商务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本县内外贸易、外商投资和国际经济合作发展战略和规划并组织实施。
(2)指导本县外商投资工作,组织拟订改善投资环境的措施,指导协调全县外商投资促进工作;按照权限负责本县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合同章程变更等事项的核准和申报工作,指导办理外商投诉工作;拟订开放型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牵头开展商务领域招商引资;负责实施本县“走出去”战略,指导企业开展国内外合作交流,推进企业国际合作。
(3)促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指导和协调本县贸易促进体系的建立;推动企业开拓多元化国际市场;组织指导对外贸易促进活动,推进出口基地建设;负责外国政府、联合国和非政府组织机构无偿援助项目管理。
(4)推动全县服务贸易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服务贸易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服务外包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服务外包发展;指导推进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工作。
(5)负责组织实施本县现代市场体系建设;统筹协调城乡商品交易市场、大型商业中心、特色商业街区规划布局;实施“互联网+流通”行动计划,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促进传统商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业态发展,促进商务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推动连锁经营、特许经营、物流配送等现代商贸流通方式发展。
(6)拟订和实施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措施;开展统计监测和综合评价工作;推动商贸领域信用建设;负责商贸领域的行政执法监管和商务举报投诉受理,参与打击商业欺诈等工作;承担组织协调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职责。
(7)负责推进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拟订本县商贸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起草商贸服务业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发布商贸服务行业发展导向,组织、指导和推进商贸服务行业经营创新;负责推进本县商贸领域品牌建设。
(8)负责推进商贸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导流通企业改革和创新发展;负责商贸行业管理,促进商贸企业发展;负责液化石油气等重要商品经营的管理,按有关规定对成品油流通进行监督管理。
(9)负责拟订电子商务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完善电子商务支撑体系建设;推进电子商务领域合作与交流;推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和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推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推进互联网信息技术在商贸领域的推广应用。
(10)拟订会展经济发展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会展经济指标统计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优化会展行业环境;组织实施境内外大型经贸展览活动,指导和支持品牌展会发展。
(11)负责本县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负责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机制,按照分工负责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和市场调控工作。
(12)拟订粮食总量平衡和粮食流通计划,提出粮食流通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粮食流通的行业管理,负责县级储备粮油管理,承担粮食监测和应急调控。
(13)负责办理职责范围内的行政审批项目,包括许可、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年检(审)、验照等;指导乡镇商贸流通、对外贸易、药品流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
(14)负责指导、协调、监管本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突发事件处置,所需物资器材的组织、调配和灾区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供给,依法监督检查本领域重点单位贯彻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情况,配合有关部门对违反有关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并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
(15)承办完成县委、县政府和市商务委交办的其他。
(二)单位构成。
忠县商务局为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办公室(信访科科),人事科(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室),市场监测科,现代流通科,电子商务物流科、现代服务业科,特种商品管理科(安全监管科、商务执法队),外经外贸科(招商引资办公室),粮食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共10个科室;忠县商务信息中心、忠县粮油质量监测站(机构改革划发改委)共2个直属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06.7812万元,比2018年增加244.763万元, 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健康休养、目标绩效纳入预算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06.7812万元,比2018年增加244.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909.9412 万元,比2018年增加309.923 万元,主要原因是平时考核、健康休养、目标绩效纳入预算等,主要用于保障我委、下属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96.84万元,比2018年减少65.16? 万元,主要原因是项目预算减少等,主要用于应急保供、粮食流通市场监督检查、粮油流通培训和预警监测、渝交会、西洽会、县级储备粮设施设备维修、石油充装站视频监控设备维护等重点工作。
忠县商务委员会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12.5万元,比2018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 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00 万元,比2018年减少(或增加)0.00万元。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行政、参公单位)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106.5391万元,比上年增加45.0722万元,主要原因为市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事业单位)1、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79.4976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324.032625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16.2万元,车辆29.1923万元,其他资产278.640325万元。占有使用车辆 3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54239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