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大队(科、室):
经研究同意,现将《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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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4年2月28日???
忠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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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类别 |
审核事项 |
审核内容 |
1 |
行政处罚 |
涉及重大公共利益的 |
(一)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是否超越执法机关法定权限; (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 (三)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 (四)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 (五)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 (六)行政执法文书是否完备、规范; (七)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 |
2 |
行政处罚 |
直接关系当事人或者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的 | |
3 |
行政处罚 |
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 | |
4 |
行政处罚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进行法制审核的其他情形 | |
5 |
行政强制 |
案件承办机构负责人认为应当提请法制审核的重大、复杂、疑难的行政强制决定 |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二)主要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三)适用依据是否准确;(四)程序是否合法,是否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
6 |
其他类 |
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的 |
(一)涉嫌犯罪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充分,适用依据是否准确;(二)调查办案程序是否合法;(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