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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233711629577J/2024-00024
[ 发文字号 ]
[ 主题分类 ]
水利、水务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忠县水利局
[ 有效性 ]
有效
[ 成文日期 ]
2024-10-25
[ 发布日期 ]
2024-10-25

重庆市忠县河道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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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贯彻执行河道管理、水旱灾害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编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干旱防治规划、防御旱灾方案、防御洪水方案、洪水调度方案、应急水量调度方案与实施的技术工作。承担水情旱情信息报送和预报的技术工作。承担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灾害防御调度与演练的技术服务。提供防治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持。承担水旱灾害防治物资的管理。承担水旱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和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使用维护工作。承担山洪灾害治理、水利水毁工程修复的技术工作。承担河道水域及其岸线管理和保护工作的技术服务。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划界技术工作。承担重要江河、水库、滩涂、河口的开发、治理和保护的技术工作。承担编制河道综合治理规划与实施的技术工作。承担河道采砂规划和计划的编制及河道砂石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实施的技术工作。承担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审查和防洪论证制度的技术工作。承担河道管理与水旱灾害防御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忠县河道与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下设综合科、河道管理科、水旱灾害防御科。

二、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331.15万元,支出总计331.15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33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1.15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33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其中:基本支出331.15万元,占100.00%;项目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31.15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1万元,增长50.36%。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0.03万元,增长43.28%。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以及人员经费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1万元,增长50.36%。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0.72万元,占0.2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调动情况。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1.91万元,占6.62%,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调动情况。

(3)卫生健康支出10.89万元,占3.29%,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调动情况。

(4)农林水支出286.67万元,占86.57%,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10.91万元,增长63.10%,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

(5)住房保障支出10.96万元,占3.31%,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无人员调动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1.1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08.1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1.57万元,增长49.16%,主要原因是清算职工以前年度工资待遇。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公用经费22.9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3万元,下降6.24%,主要原因是差旅费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等日常开支。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35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70.83%,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减少。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

公务接待费0.3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水旱防御工作等开支。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控制费用。较上年支出数减少0.85万元,下降70.83%,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减少,厉行勤俭节约。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48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3.3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未列支会议费用。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10万元,增长16.13%,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我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2023年无项目支出,未开展绩效自评。

(二)单位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54453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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