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宣传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负责本辖区内的水资源管理、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和水利科技推广、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等工作;承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与运行维护的技术指导,指导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协调农村涉水事务等。
(二)机构设置
忠县水利服务中心隶属于县水利局举办和管理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科级,机构类别为公益一类。内设综合科(含中心领导)、水质监测科、工程建设科、技术服务科等4个科室,住所设在县水利局内。按照乡镇建制设立29个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站,按照职责设立1个水文中心站,作为县水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管理。乡镇(街道)水利服务站住所设在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机关所在地,水文中心站住所设在顺溪场上。
2023年底,本单位编制95人,年末实有人数89人。退休人员23人。本年退休5人,公招4人,退役军人安置2人,调入1人。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3年度收入总计2213.82万元,支出总计2213.8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59万元,下降31.9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2.收入情况。2023年度收入合计221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59万元,下降31.9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13.82万元,占10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3年度支出合计2213.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38.59万元,下降31.9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其中:基本支出1678.48万元,占75.82%;项目支出535.34万元,占24.18%;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13.82万元。与2022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38.59万元,下降31.93%。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69万元,下降34.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类工资调整预算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0.7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09.69万元,下降34.22%。主要原因是项目资金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13万元,增长0.47%。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类工资调整预算资金。
3.结转结余情况。2023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按预算支出,实现收支平衡。
4.比较情况。本单位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6.38万元,占0.33%,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33万元,下降4.92%,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26.20万元,占11.66%,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04万元,下降0.02%,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3)卫生健康支出94.02万元,占4.8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49万元,下降2.58%,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4)农林水支出1519.17万元,占78.2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5.90万元,增长1.06%,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了人员类工资调整预算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94.95万元,占4.89%,较年初预算数减少3.91万元,下降3.96%,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78.4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6.8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84.72万元,下降11.05%,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公用经费191.5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02万元,下降9.89%,主要原因是全年月均人数减少,支出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职工工作餐费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27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1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减少。本年支出273.1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91万元,下降9.57%,主要原因是项目建设资金减少。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3.8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全年实际支出跟预算一致。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6.44%,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事项比往年有所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该项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3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一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费用。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控制费用。较上年支出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今年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按预算控制费用。
公务接待费1.8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来人联系项目等事宜。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无增减,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按照预算要求,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3万元,增长14.65%,主要原因是本年接待事项有所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1辆;国内公务接待30批次24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3年本单位人均接待费75.0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2万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开展了业务培训会。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3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48万元,增长8.14%,主要原因是为提升职工整体业务水平,开展了系列业务培训。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5.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65.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5.5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4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13 %。主要用于采购忠县2023年水文基础设施提档升级项目的采购。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单位自评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对单位整体和4个二级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财政拨款项目支出资金2213.82万元。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023年忠县水利服务中心整体绩效目标自评表 | |||||||
部门(单位)名称 |
忠县水利服务中心 |
预算支出总量(万元) |
2213.82 |
实际支出总量(万元) |
2213.82 |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当年整体绩效目标 |
为农村水利建设提供技术支持和管理保障。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水利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履行农村水利公益性管理服务职能;承担辖区内水文监测、洪旱预警预报、饮用水源保护、水资源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保护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河库水生态保护与修复、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水系连通工程的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维护、节水灌溉、机电提灌、雨水积蓄利用等技术服务工作;承担辖区内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等技术服务工作;执行辖区内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承担辖区内水利行业新技术的推广应用;承担水旱灾害防治信息化建设,承担山洪灾害预警监测系统运行维护工作;承担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建设的技术服务工作;协调农村涉水事务,配合乡镇(街道)水行政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
忠县水利服务中心紧紧围绕基层水利服务工作,扎实推进队伍正规化管理、农村水利项目建设、水旱灾害防御信息化监测预警,抗旱饮水保障临时任务等重点工作,高标准完成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2022年5月,被中共忠县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忠县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先进集体。 1.忠县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完工验收,完成投资718.60万元,正在结算审核,工程已移交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运行管理。 2.忠县白公街道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饮水工程完成合同工程,完成投资361万元,正在准备进行完工验收。忠县忠州街道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饮水工程新建蓄水池2座、改建水池2座、新建水泵房2座、新建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2座、新建管道94000米,完成合同工程的96%,完成投资850万元,预计今年12月前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忠县新生街道农村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饮水工程计划投资2085.89万元,完成工程量的90%,支付工程款610万元。 3. 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42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完成财务决算的26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对13个已经完工验收的项目进行财务决算;对马灌镇大桥村、桂阳村道路整治工程和白石镇移民新村设施完善项目及白石镇明星村道路工程3个因资金原因停工的项目正在争取财政划拨资金,协调施工单位复工。 4. 该项目计划投资1440.25万元(一标段)、1299.90万元(二标段),共计支付984.84万元,已完工,目前正在完善资料即将进行完工验收。 | |||||
绩效指标 |
指标 |
指标权重 |
计量单位 |
指标性质 |
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水利建设技术指导 |
15 |
无 |
定性 |
合格 |
科学制定项目实施计划,相继启动10个项目,对实施的项目实行技术指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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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水利公益性管理 |
15 |
无 |
定性 |
达标 |
结合防汛工作,组织巡查小分队29个80余人,24小时不间断巡逻,并督促当地政府在村组、社区、河道、库塘等涉水重点区域和隐患水域增设防溺水提醒牌、布设简易救援物品。 |
||
忠县2019年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15 |
无 |
定性 |
合格 |
忠县2019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已完工验收,完成投资718.60万元,正在结算审核,工程已移交重庆泽润水务有限公司和当地政府运行管理。 |
||
三峡后续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饮水项目 |
15 |
无 |
定性 |
合格 |
新建蓄水池2座、改建水池2座、新建水泵房2座、新建全自动一体化净水设备1套、新建管理房2座、新建管道94000米。 |
||
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 |
10 |
个 |
定量 |
42 |
对2015年以来实施的42个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项目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了整理完善,积极协调发改、财政等部门对完成财务决算的26个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
||
渠溪河流域综合治理(一期)项目 |
10 |
无 |
定性 |
合格 |
该项目计划投资1440.25万元(一标段)、1299.90万元(二标段),共计支付984.84万元,已完工,目前正在完善资料即将进行完工验收。 |
||
群众满意度 |
20 |
% |
定性 |
98 |
98% |
(二)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我单位未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三)财政绩效评价情况
市财政局未委托第三方对我单位开展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314903025@qq.com,023-54550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