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全面领导,立足经济监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紧紧围绕“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和现代化新重庆建设大局,扎实做好常态化、精准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重庆篇章提供有力审计监督保障。
审计结果表明,2023年,我县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积极筹措资金、持续完善财政管理,为地方财政正常运转提供了财力保障,保持了全县经济平稳运行。
——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深入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保障财政运转。争取市对区县特殊救助政策,实现市级对忠县新增财力性转移支付、新增一般债券额度、库款调度等方面统筹倾斜,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财政支出结构持续优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扎实推进美丽重庆建设和乡村振兴。
——财政治理效能不断提升。持续改善财政管理,进一步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提高财政数字化管理水平,加强国有资产盘活处置利用,保障基层财政平稳运行。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3年县财政局认真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的决议,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预算编制、专项资金使用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在预算编制及执行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规范,将应落实到具体单位的项目支出预算70545.83万元纳入财政代编等。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在30日内分配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115911.65万元、超范围使用预备费143.36万元。三是未按规定开展预算公开评审及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二)在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专项资金被违规统筹或滞留未发挥效益。二是资金拨付不准确,将未达到支付条件的项目专项资金以拨作支转入财政代管资金账户。三是项目未达绩效目标,6802万元资金未使用。
(三)在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预退回资金94.91万元未及时上交财政。二是银行账户管理不规范,38个预算单位53个账户未按规定及时撤销,88个预算单位101个银行账户未纳入预算一体化系统管理。
(四)在财政决算草案编制方面,一是5个部门在其他应付款中列支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等1571.29万元,未纳入部门决算编报。二是2023年县人大批复全县部门预算“三公”经费2095.15万元,预算公开“三公”经费1895.29万元,少公开公务接待费199.86万元;7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数与预算批复数不一致。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3个单位。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预算收支基本真实合法,较好完成了年度预算收支任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重点专项资金全链条管理方面。一是因项目推进不力等原因,77个项目26536.67万元资金滞留。二是个别单位挪用专项资金等。三是因项目未开工建设等原因,专项资金4551.98万元指标结存在部分单位。
(二)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方面。一是部分单位长期租用社会车辆变相增加公务用车12台。二是2023年部分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各43.53万元、73.41万元。
(三)财政资金资产统筹盘活方面。一是两年以上结转结余资金未缴县财政391.67万元。二是个别单位滞留利息收入、罚款收入23.57万元。三是往来款项长期未清理。
(四)预算管理方面。一是未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个别单位搬迁至新办公楼时,拆除政务服务中心新空调,无预算另行购买更换空调42.2万元。二是个别单位无预算政府采购107.72万元,无预算列支公务用车及政府购买服务项目79.79万元。三是2023年为平衡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了市级购置税补助地方资金3501万元。
三、重点民生资金和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庆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审计情况。2023年9月至10月,审计署派出审计组,对重庆市2021年至2023年8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资金申报和分配方面。通过多报人数天数多获得营养膳食补助资金868.49万元;未及时分解下达资金10098.84万元,超期最长达502天。二是资金拨付及使用方面。因营养膳食补助资金未及时拨付到位,截至2023年11月底,73所学校拖欠203家食材供应商货款2359.37万元。三是供餐管理方面。县27所学校食品供应不规范,违规提供深加工等食品,未按要求留存肉品检验检疫证明等。
(二)重庆市三峡后续工作专项审计调查情况。2023年8至11月,重庆市审计局派出专项审计调查组,对忠县政府三峡后续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三峡后续项目规划实施方面。挪用三峡后续资金1613.01万元用于7个乡镇9个非三峡后续地质环境治理项目;4个单位擅自调减4个三峡后续项目建设内容、降低建设标准,涉及项目投资1952.83万元;天子山民俗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成后闲置,涉及三峡后续资金1120万元。二是促进移民安稳致富方面。118名移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象不合规;56处农村移民安置区集中供水工程未纳入县疾控中心水质检测范围或未安装消毒设施;2个移民安置区精准帮扶饮水工程因三峡后续资金未拨付到位,项目进度缓慢不能供水。三是三峡库区地质灾害防治方面。麻岭背滑坡危岩带出现险情未及时开展应急治理;滑坡发生险情上报不及时,涉及受威胁群众19户83人,房屋95间。四是蓄退水搬迁监管及高切坡监测预警方面。97户399人未实施避险搬迁;群测群防监测人员未按要求履职,未按要求开展高切坡监测预警培训等。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重点开展了3个国有企业2021—2022年财务收支情况审计。各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较好地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有:一是财务收支方面。个别公司收到工程款后未确认收入导致少记收入1285.94万元;往来款项1189.78万元未及时清理等。二是企业经营管理方面。安全管理不到位屡次发生工伤事故损失77.58万元;公司未公示咨询服务收费项目、标准等事项;违规出借设计、咨询服务相关资质给其他公司或个人使用等。三是工程项目管理方面。24个项目材料采购未按规定进行比选或公开招标确定供货商。四是企业资产方面。公司未及时收取咨询服务费、设计费及个人借款等费用1668.87万元。五是企业内控管理方面。公司一直未清理无正常业务发生或不正常使用的银行账户;公司相关内设机构、人员总额等事项均未报县国资管理中心审批;未严格执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报销缺少派差单、招待清单、车辆维修审批单等原始凭证等。
(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审计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执行中央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方面。任期辖区耕地面积减少516.6亩;村级河长执行河长制不力,河岸沿线白色垃圾较多;对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管不到位。二是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监督责任方面。30个项目违法占用耕地78.56亩未整改到位;31个项目因退耕还林、挖塘养鱼等事项,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33.1亩。三是组织自然资源资产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资金征管用和项目建设运行情况方面。专项资金长期闲置220.36万元,闲置时间超过两年;项目工程内容变更未经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涉及变更金额304.6万元。
五、公共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2023年,共完成公共投资项目审计3个,涉及金额9599.95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工程结算不准确的问题。3个项目多计工程结算价款177.54万元。二是未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的问题。如个别项目未严格按设计图纸施工,电缆线接头与原设计不符等。
同时,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履职情况的审计调查力度,开展中介机构出具报告的核查工作,发现出具结算审核报告不规范等问题,已移交委托单位处理。通过上述工作,督促建设单位加强管理,促进社会中介机构及参建单位遵守执业准则,严格履行职责。
六、对审计发现问题的处理情况
以上问题,对违反财政财务收支法规的,已依法下达审计决定,要求有关单位予以纠正;对管理不规范的,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对1宗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已依法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七、审计建议
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仍面临不少风险挑战,按照市委、市政府及县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审计反映的情况与问题,审计建议:
(一)规范财政资金收支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财政政策相衔接,稳妥编制收入预算,合理安排支出预算。进一步强化非税收入征管,及时追收应上缴的各项收入并解缴入库,切实做到应收尽收;严格按规定组织财政收入,确保财政收入真实、准确,提高财政收入质量。
(二)加强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加强财政资源统筹,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细化量化政府“过紧日子”要求。把勤俭节约作为财政长期方针,从严控制党政机关一般性支出,强化“三公”经费管理,坚决纠正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行为。
(三)防范化解突出风险隐患。加强债务实时监测,有效遏制隐性债务。加强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力度,有效防止损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强化财政资金统筹,优先保障“三保”支出,切实兜牢“三保”底线,切实落实财力保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