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现将《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督促当地农业服务中心指导种粮大户搞好本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
忠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忠县财政局
2022年2月28日
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市粮油单产提升攻关‘百千万’示范行动”精神,支持我县产粮乡镇粮食核心产区建设,确保粮食安全,推动优质水稻、优质高粱规模生产发展,拟使用2022年部分产粮大县奖励资金,实施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为搞好本项目的申报与实施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的重要意义
按照农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优质水稻、优质高粱规模生产示范为抓手,以种粮大户为对象,以财政惠农政策和农业科技为支撑,在全县产粮乡镇水稻、高粱生产条件较好的粮食核心产区,支持种粮大户实施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是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县委2022年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的具体体现,是贯彻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和绿色优质导向要求的有力举措,有利于调动种粮大户的种粮积极性,有利于解决土地撂荒难题,有助于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对巩固我县产粮大县及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县地位、保障粮食安全和有效供给有重要的意义。
二、项目申报与审核
实行申报、审核、公示立项方式确定项目实施业主。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今年申报2023年度的种粮大户,要求相对集中连片种植优质水稻或优质高粱面积≥50亩(最后以种粮大户验收面积为准)、能够实现测产平均亩产优质水稻≥530公斤(或综合种养、延伸加工亩产值2000元以上)或优质高粱≥300公斤以上,选用重庆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2年推荐的优质水稻品种,选用推荐的高粱品种。
(二)申报资料和方法
1.申报资料。符合条件的申报对象,应提交以下申报资料:
(1)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申报表。
(2)申报对象(须与种粮大户一致)的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营业执照的申报对象,需交营业执照复印件。
(4)申报对象出具的本项目本年度的补贴单项不与其他有关项目的补贴单项重复享受承诺书。
(5)申报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公示照片、公示结果资料。
2.申报方法和截止时间。申报对象先以口头报名方式在2022年3月15日18时前向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报名,各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在2022年3月18日18时前向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技科报告报名情况。待县农业农村委召开项目实施工作培训会后,再报送项目申报纸质资料,接收截止时间:申报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为2022年3月31日18时,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技科为2022年4月15日18时(如因防控新冠肺炎疫情需要对申报截止时间作调整,另行通知)。
(三)佐证资料
1.符合要求的种子购买发票审核复印件及种子堆放照片。需提交购买符合要求的优质水稻或优质高粱种子发票复印审核件1份,发票上相关品种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要清楚,购买回家后的种子堆放照片2张以上,在4月30日前交至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技科。
2.其他资料。提交项目实施过程中主要生产环节作业图、带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情况表等资料。在9月30日前交至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技科。
(四)资料审核
申报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对申报对象的申报资料、佐证资料进行审查和核实,签注意见。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农技科负责指导、督促和复核工作。
三、项目实施与验收
(一)技术要求
1.种植优质品种。水稻要选用重庆市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2022年推荐的优质水稻品种(见附件2),高粱要选用冀酿3号、冀酿4号、晋渝糯3号、晋糯3号、机糯粱1号、红缨子、红茅糯、江记红等优质高粱品种。用种数量与种植面积要符合逻辑,按优质水稻1.2公斤/亩(大钵体毯状机插秧0.8公斤/亩)、优质高粱0.5公斤/亩计算。
2.主要技术措施。因地制宜采用水稻新型直播栽培技术、水稻机插秧栽培技术、高粱育苗移栽技术、高粱机械直播技术、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推广配方施肥技术、机耕机插机收机防技术、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增施有机肥技术。因地制宜开展稻─鸭、稻─鱼(虾)等综合种养利用技术示范。严格落实化肥农药减量使用有关要求,水稻生产上按照市、县农业部门推荐配方和施用量施用化肥。严禁露天焚烧秸秆。搞好育秧育苗盖膜及药肥等包装物的回收保管处置工作。
(二)签订合同
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对象,纳入本项目计划,黄金河流域所在乡镇符合要求的申报对象优先纳入项目计划。申报对象与县农业农村委签订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合同。
(三)接受指导
申报对象要积极主动联系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和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有关技术人员,接受技术人员的现场技术指导和工作督促,按时参加有关技术培训会,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产量验收
1. 乡镇验收。由申报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组织实施,负责本地申报对象实施项目后的产量验收工作(由县级产量验收的申报对象除外)。
2. 县级验收。县农业农村委委托县农业科技中心组织开展项目县级验收和指导乡镇验收工作。要按照本项目相关目标要求,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制定乡镇和县级验收办法和相关的验收记录表格,负责对示范工作落实较差、整体长势较差的申报对象所实施项目的产量验收工作。
(五)结果公示
申报对象完成的项目示范面积、单产测定结果、相关补贴单项落实情况和验收结果,在忠县人民政府网上给予公示,公示无异议且验收合格的申报对象,方可获得项目有关补贴资金;对弄虚作假骗取项目补贴资金,经有关部门查实处理的申报对象,取消获取本项目有关补贴资金资格,已拨付补贴资金的予以收回,纳入今后实施相关项目的黑名单。
四、项目补贴标准与资金来源
申报对象实施本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按以下补贴单项和补贴方法给予财政资金补贴。
(一)补贴单项
今年本项目设置土地流转、种植优质品种、生产作业3个补贴单项。土地流转、生产作业2个单项的面积确定方法,取签订合同面积与种粮大户验收面积最小值的整数。种植优质品种的面积,以购买符合要求的优质品种种子数量除以单位面积基本用种量计算得出,但不超过土地流转确定面积。
(二)补贴标准
本项目3个补贴单项的补贴标准为非定额补贴标准。土地流转补贴的最高补贴标准为150元/亩,种植优质品种补贴的最高补贴标准为优质水稻品种70元/亩、优质高粱品种25元/亩(亩种子费用低于补贴的,按实额补贴),生产作业补贴的最高补贴标准80元/亩。如项目完成面积大,项目资金不足,将按比例核算出各个单项的具体补贴标准和技术培训指导、核查评估费用补贴标准(以元为单位取整数)。
(三)资金来源
县财政予以安排2022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450万元用于支持本项目的实施。
(四)申报种粮大户
本项目的主要目的之一是解决种粮大户补贴偏少的问题,因此在享受上述单项补贴的同时,申报对象要申报种粮大户获得有关补贴。
五、严格组织实施项目
本项目的惠农政策性强,财政支持力度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格组织实施好项目。
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负责本项目在全县的组织实施工作,委属相关单位要积极配合支持。
申报对象所在地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支持下,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本项目的政策宣传、组织申报和核实验收工作,开展切实有效的技术指导服务工作。为确保本项目的顺利实施,参照《重庆市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绩效评价指标及评分标准》中“技术培训与指导、检查验收、生产效益评估资金使用额度占下达资金总量控制在10%以内”要求,给予县农业科技推广中心、相关乡镇(街道)农业服务中心适当的督促指导及验收评估经费补贴,按验收合格的面积计算,最高补贴标准20元/亩,其总金额不超过本项目投入总金额的9%。对督促指导和检查验收工作不到位、相关资料报送不及时或不符合要求、服务对象和基层干部反映强烈的,扣减或者不给予相关经费补贴。
附件:1.忠县2022年优质粮食规模生产示范项目申报表
2.2022年重庆市农作物品审委推荐优质水稻品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