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县农业环境监测站
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23-54232426;传真:023-54232426
单位职责:
1、负责全县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农业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2、研究提出生态农业建设、能源开发、节约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大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推广;研究提出生态农业建设、能源开发、节约能源、农业环境保护的相关政策措施、建设项目并进行技术培训、指导。
3、负责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防止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及外来有害生物的清除工作。
4、负责农业生态环境、农业生物资源、农作物及产品污染的监测、农业环境污染监视性监测和农业生态环境质量、科研、质量评价、信息统计、技术培训、对污染事故的调查、污染事故的技术仲裁;负责农业环境保护项目的论证、初审并组织实施。
5、负责全县的农村能源(城市化粪池管理除外)建设管理工作。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市、县农村能源建设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
6、负责制定农村能源建设的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组织开展试点、示范、推广。
7、负责推广农村能源新技术,开展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和技术宣传等工作;负责全县农村能源情况的收集整理上报。
8、指导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群众性科技组织、科技示范户、科技示范园区、农民技术人员的农业生态建设和农村能源建设活动,并提供技术、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