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民康医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我院始建于1958年,系忠县民政局下属的福利事业单位,精神病专科医院,系忠县城镇职工医保定点医院、居民医保定点医院、城乡贫困精神病人救助治疗定点医院,重庆市精神卫生专委会理事单位,两江精神医学专科联盟副理事长单位,重医附一院心理卫生中心技术指导医院。我院职能职责是承担暴力精神病人、社会流浪乞讨精神病人、特困精神病人、优抚对象及特困对象中精神病人的诊治任务,开展各类急慢性精神障碍患者的医疗救治、早期心理危机干预、精神智力评残鉴定等多项工作,配合相关部门为社会贫困精神病人提供医疗救助,负责全县重性精神病的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医院床位编制210张,实际开放床位1000张,实际入住病人950人左右。内设精神科住院部8个病区、预检分诊和发热门诊等门诊部门以及办公室、财务科、总务科、后勤科、医务科、护理部、公卫科、药剂科、信息科、院感科、检验科、放射科、保卫科、对外联络办、工会办公室等业务职能科室。
医院正式编制数为78人,2022年初在编72人,在职转退休4人(王玉蓉、陈云龙、魏志平、王金华),对外公开招聘1人(周饯),年末编制内正式职工69人,其中医护专技人员59人。另聘用医疗专技及其他人员220余人。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为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二级预算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4,091.92万元,支出总计4,091.92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92.31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2021年预收了部分属于2022年的医保收入以及可收回的财政负担的欠款未收到引起的预算事业收入减少,从而压缩支出,致使2022年整体预算收支都较上年大大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3,987.1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097.08万元,下降21.6%,主要原因是2021年末预先收到了一部分本该2022年才拨来的医保结算资金以及2022年财政资金紧张导致本该财政解决的暴力精神病人医疗费欠款和民政救助款都未到账。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0.02万元,占39.1%;事业收入2,427.13万元,占60.9%。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104.7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4,091.92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92.31万元,下降19.5%,主要原因是资金紧张压缩部分支出、人员减少导致总支出减少,还有就算今年使用了专用结余对食堂及职工福利进行补助。其中:基本支出4,054.52万元,占99.1%;项目支出37.40万元,占0.9%。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暴力精神病人医疗费欠款和民政救助款还有2022年12月病人出院结算款都未到账,导致账上有结余,预算无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560.0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2.2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相关经费以及调剂增加了残疾人康复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项项目资金,该财政拨款收入的使用也同步带来财政拨款支出的增加。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2022年预算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相关经费、工资调标以及调剂增加了残疾人康复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项项目资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31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也是人员进入增加人员经费和上级增加拨付两项项目资金。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60.0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92.24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调剂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调剂增加。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92.31万元,增长14.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经费调剂增加以及项目经费的调剂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属于以支定收,即支出多少,收入多少,故无结转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46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9,下降67.2%,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因人员调减其他部分经费对应指标不够调减,从而调减培训费的指标。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2.09万元,占14.9%,较年初预算数增加7.12万元,增长3.2%,主要原因一是2022年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经费指标;二是兑现退休同志健康休养费标准的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1,256.30万元,占8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82.64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公用经费定额、福利费、工会费等相关指标以及项目经费的兑现使用。
(4)住房保障支出70.17万元,占4.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5.54万元,增长8.6%,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公积金指标。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22.6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61.8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7.43万元,增长13.1%,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标、人员增加、项目经费兑现等经费的使用。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在编在职职工的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五险一金、医保垫底以及退休职工的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160.7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01万元,增长1.3%,主要原因是2022年调剂增加2021年末新公招8人却未纳入2022年部门预算的公用经费定额、福利费、工会费等相关指标。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公用经费定额、福利费、工会费、食堂经费。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财政拨款预算中无三公经费预算。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历年来都无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故收入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车辆编制为特种车辆,无预算经费收支,即2022年度未发生预算内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2年度未发生预算内公务车运行维护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支出,与上年持平。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虽为财政全额拨款单位,但具有医疗机构性质,财政未保障我单位会议费;本年度培训费支出1.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28万元,下降69.2%,主要原因是2022年部门预算因人员调减其他部分经费对应指标不够调减,从而调减培训费的指标。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按照部门决算列报口径,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4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单位未发生政府采购事项,无相关经费支出。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院对部门整体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4091.9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县民政局 |
财政科室 |
社会保障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王艳 |
联系电话 |
023-85806221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367.71 |
4091.92 |
4091.92 |
100 |
10 |
1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一是承担医疗机构责任,负责精神患者诊疗救治;二是承担社会福利机构责任,配合民政、乡镇收治三无、流浪、困难精神患者;三是承担精神卫生中心职责,配合市精卫中心、卫健委完成忠县公共卫生工作,进行在籍重精患者管理,并完成精神药品免费服用的任务。 |
无调整 |
完成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医疗事故发生率 |
% |
≦ |
0.1 |
|
0 |
100 |
15 |
15 |
是 | |||||||
门诊规律服药管理率 |
% |
≧ |
80 |
|
83.04 |
100 |
10 |
10 |
否 | |||||||
药品收入占医疗收入比例 |
% |
≧ |
20 |
|
43.02 |
100 |
15 |
15 |
是 | |||||||
医保报销率 |
% |
≧ |
80 |
|
86.72 |
100 |
20 |
20 |
是 | |||||||
平均住院日 |
天 |
≧ |
100 |
|
136.9 |
100 |
20 |
20 |
是 | |||||||
患者(家属)满意度 |
% |
≧ |
90 |
|
95 |
100 |
10 |
10 |
否 | |||||||
说明 |
医保报销指医保统筹资金占总费用比例 | |||||||||||||||
???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本院没有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的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
3.中国体育彩票app: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本年度完成了整体绩效目标。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财政局委托第三方对部门政策或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王艳023-85806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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