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规章,拟订具体实施办法并指导组织实施;拟定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牵头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等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和监测预报工作。开展退耕还林还草。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和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评价与统计。编制全县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公益林划定、申报和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指导监督林地承包经营、林权流转和纠纷调处工作;负责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工作。
4.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
5.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提出新建、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的建议并按程序报批。负责管理范围内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地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督管理风景名胜区和地质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自然遗产等自然公园。承担国家公园管理的相关工作。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6.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方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
7.拟定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措施,承担林业行业管理职责。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子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子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9.负责林业和草原领域的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乡镇(街道)林业和草原领域相关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协调、督促对破坏自然保护区、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涉林涉草案件的查处,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具体工作交由森林公安机关承担。
10.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承担森林、草原火灾预防预警监测的相应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和草原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管理指挥机构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11.监督管理林业、草原及其生态保护县级以上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草原和湿地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县政府规定权限,审核县级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监督林业和草原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组织开展林业行业内部审计;参与拟定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草原和湿地生态补偿工作。
12.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对外合作与交流等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招商引资工作。承担湿地、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家公约履约工作。
13.负责监督管理本系统的应急管理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林业局内设7个科室,分别是办公室(挂信访科、审计科牌子)、生态修复科(县绿化委员会办公室)、森林资源管理科(自然保护和野生动植物管理科)、林业科技和产业发展科、财务统计科、行政审批科室、政策法规科。下属6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忠县退耕还林还草中心、忠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忠县湿地保护管理站、忠县森林资源保护中心、忠县森林火灾预防与安全生产管理中心、忠县国有林场。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266.9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2年增加3807.22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3807.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3年年初预算数15266.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0万元,教育支出预算6.6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492.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16.66万元,节能环保支出411万元,农林水支出14124.6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14.98万元。支出预算较2022年增加3807.22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24.21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3683.00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266.91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266.91万元,比2022年增加3807.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2.91万元,比2022年增加124.21万元,主要原因是职工工资薪酬增加,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计算口径变化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2944.00万元,比2022年增加3683.00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森林资源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动植物保护、林业草原防灾减灾等,主要用于植被恢复、国土绿化、生态效益补偿、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防火等重点工作。
(忠县林业局2023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31.80万元,比2022年减少0.7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20.55万元,比2022年减少0.4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25万元,比2022年减少0.25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压缩三公经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2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公务用车购置。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9.68万元,比上年减少26.79万元,主要原因为在职人员减少。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50.2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2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9.0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3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266.91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2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 辆。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纳入向社会公开范围的部门必须填写)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 ?联系方式: ?(雷晓燕,电话:023-54249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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