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造林绿化工作,承担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监督管理,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保护管理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负责林业及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县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对外合作与交流,负责全县森林病虫害预测、预报工作和防治宣传、技术指导以及具体组织工作。
(二)内设机构
忠县林业局是县政府组成部门,内设7个职能科室,8个下属事业单位。其中:参公单位3个(退耕还林还草办公室、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湿地保护管理站);全额单位5个(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天然林保护管理中心、林木种苗站、忠县自然保护区管理中心、忠县国有林场)。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01.7113万元,比2018年增加1788.6898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社会保险缴费调标、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调标及增加松材线虫除治预算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001.7113万元,比2018年增加1788.68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24.41万元,比2018年增加703.9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工资调标、社会保险缴费调标、增加退休人员健康休养费、公用经费调标等,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677.3万元,比2018年增加1084.74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松材线虫除治预算等,主要用于森林培育、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自然保护区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及森林资源管护等重点工作。
忠县林业局2019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60万元,比2018年减少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万元,比2018年减少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万元,比2018年减少2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车辆运行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73.41万元,比上年增加209.54万元,主要原因为县级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8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2.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28.2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9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532.14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1343.23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600.15万元,车辆117.43万元,其他资产625.65万元。占有使用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辆、执勤执法用车2辆。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五、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联系人:余兆波?,电话:023-54249639。
附件:忠县林业局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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