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忠县科学技术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挂忠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机构规格为正科级。
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县委中国体育彩票app:科技创新工作、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创新工作、大数据应用发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拟订全县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及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推进全县重大科技决策咨询相关制度建设。
(三)牵头负责科研项目立项,资金协调、评估、监管。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和科技金融结合。
(四)拟订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县科技创新基地建设。
(五)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六)拟订全县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政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技术中介组织发展。
(七)指导县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
(八)统筹推进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九)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引进科技创新资源、科技型企业培育、科技宣传、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等工作。
(十)拟订科技对外交流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县内外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建立健全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拟订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和评价体系并组织实施。
(十三)负责数据资源建设、管理,促进大数据政用、民用、商用。负责推进全县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负责推动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负责推进数据资源的流通交易。负责推进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和应用。负责推进全县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工作。
(十四)负责全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国民经济各个领域融合应用。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产研学用结合,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兴领域发展。
(十五)负责推进全县信息化应用工作,负责协调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全县智慧化城市建设。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信息化应用,协调解决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十六)负责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合作。组织参与国际国内重大交流合作活动,指导开展区域化合作,承办相关活动。指导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指导相关行业协会、学会、联盟机构工作。
(十七)负责拟定电竞产业政策和电竞产业发展规划,统筹推进全县电竞产业建设和发展。
(十八)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构成
忠县科学技术委员会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电竞产业科、大数据一科、大数据二科、科技创新科、科技服务科,下设忠县科普中心(事业单位)、大数据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2021年年初预算数571.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71.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收入较2020年增加66.68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66.68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571.93万元,其中:教育支出预算1.21万元,科学技术支出469.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68.7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13.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19.09万元。支出预算较2020年增加66.68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增加15.5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51.16万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71.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1.93万元,比2020年增加66.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60.17元,比2020年增加15.52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调资等,主要用于保障本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111.76万元,比2020年增加51.16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县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30万元、石宝科普馆运行经费18.46万元、科技特派员经费增2.7万元等,主要用于县级科技计划项目补助、石宝科普馆运行等重点工作。
本单位2021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12.4万元,与2020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接待费4.4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万元,与2020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持平。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86.02万元,比上年增加8.18万元,主要原因为人员职务(职级)晋升、工资调整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政府采购情况。所属各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6.85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8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3、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1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71.93万元。
4、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23-5423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