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基本情况
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科技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会同有关部门起草科技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意见和方案,并对其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2、研究拟订全县科技发展战略与规划,确定科技发展布局和优先发展领域。
3、组织实施科教兴忠战略,编制全县科学技术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督促检查计划完成情况。
4、统筹协调全县科技创新工作,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培育工作,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参与科技示范基地建设。
5、负责全县技术研究与开发经费、科学事业费、科研基本建设费、科技专项经费的综合管理。
6、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全县乡镇及县级各部门科技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我县行业和企业技术进步政策,负责组织推荐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7、组织编制县级重点科技项目计划,参与县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开发项目的可行性论证、评估。
8、负责全县科技奖励、科技保密、科技成果验收鉴定、登记、技术市场管理,做好专利的申请、咨询服务工作,搞好专利统计,统筹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9、促进科技咨询、招标、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发展,推动科技服务体系建立。
10、负责全县科学技术普及工作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推动科技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成果转化、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活动。
11、组织开展对外科技交流与合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引进国内外科技智力、科技成果、先进技术、设备工作。
12、负责全县软科学研究、科技信息、科技宣传和科技统计、科技档案管理工作。
根据县委、县政府中国体育彩票app:印发《忠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要求,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外国专家管理职责,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职责,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社会公共信息资源整合与应用职责,县城市管理局智慧城市建设职责等整合,组建科学技术局,作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县大数据应用发展管理局牌子。目前,正按要求,做好机构职能调整,并将机构改革任务及时落实。
单位构成:
忠县科学技术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内设办公室,科技创新科,科技服务科,大数据一科,大数据二科,电竞产业科。下设忠县科普中心(事业单位)。
二、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0年初预算数5052498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52498元,政府性基金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763847元,主要是一般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增加1351297元。
(二)支出预算:2020年初预算数5052498元,其中教育支出10743元,科学技术支出4147168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862元,卫生健康支出120131元,住房保障支出169594元,较去年增加1763847元,主要是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增加1351297元。
三、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2020年县级财政拨款支出预算5052498元。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288651元,较2019年增加53.36%,主要是一般科学技术支出预算增加1351297元。
1、教育支出10743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教育培训。
2、科学技术支出4147168元。主要用于我委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财政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全县科技管理、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技术市场、科普宣传、人工智能、大数据、信息化推进等工作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4862元,主要用于机关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120131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等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169594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本部门2020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2020年我局积极响应党中央号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三公”经费预算为12400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
1、公务接待费44000元,用于我委机关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0000元,用于机关车辆日常运行维护支出。
3、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262.19万元,比上年增加107.26万元,增长69.23%。主要原因我单位新增行政编制6个,新调入人员6人,一共在编在岗13人,相应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随之增加。
(二)政府采购预算安排
本年度未预算政府采购经费。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3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所属各预算单位共占有使用国有资产总额142.31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45.27万元,车辆31.5万元,其他资产65.54万元。占有使用车辆2 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联系人:张丽萍,电话023-54232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