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市、县有关教育工作的决定、指示和工作部署,研究拟定全县教育发展战略和措施,负责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县教育工作。
2.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确定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重点、规模、步骤,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3.统筹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小学教育、普通中学教育、特殊教育、学前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协调发展各类教育。
4.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组织实施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的政策措施,实施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体制改革,完善教育管理体制,指导、规划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审核、报批完小以上学校和审批村级学校的设置、撤销、更名和合并事宜。
6.统筹管理全县教育经费。负责全县学校、直属事业单位经费的预算、决算工作,督促、指导、协调乡镇和有关部门做好对教育税费的征收和对教育的财政投入,按规定做好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和内部审计工作。管理和指导本系统财务、会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学校公用经费、学杂费和代收费标准。
7.主管全县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规划指导实施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人事和社会保障、人事调配和教师资格认定、招聘录用、职务评聘、培养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管理、指导工作。
8.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民)防教育、安全教育、科技教育、环境教育等工作。
9.综合管理教育系统学历和学籍。统筹管理小学、初中、高中和职业教育招生、学籍管理及考试工作,管理、指导大学中专招生、自学考试等工作;管理中小学学历证书和有关培训证书的发放工作。
10.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组织实施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政策措施,指导职业学校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
11.负责对各类学校国有资产进行宏观管理,管理、指导全县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12.组织、指导、全面管理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教育工作。承担教育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督、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管理、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
13.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监测工作,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作及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和指导。
14.管理、指导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综合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15.做好职责范围内教师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工作。
16承办县委、县政府及市教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和事务,协助教委领导处理日常事务,拟定和检查落实各项规章制度,组织机关职工的政治学习;负责全局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组织、协调和会务工作;负责公文运转和管理、政务督查督办、印章管理、机要通信、档案管理和保密工作;负责办公自动化工作;拟定教委综合性文件、材料、简报、编辑综合性教育信息,协助委领导审核公文,参与教育调查研究;负责系统及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教育宣传工作,组织全系统教育报刊和党报党刊征订工作;管理机关财务、财产、车辆和后勤,负责机关职工生活福利;负责有关公务接待工作;牵头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协调各科室和直属单位关系,受主任委托召开各科室联席会议;负责机关人员的年度考核工作;负责教育大事记录,协调修志工作;指导教育保险工作。
2.组织干部科。负责领导和指导、督促和检查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党建工作计划,落实党建目标责任制,发挥教育工委的政治核心作用;负责系统内党的组织、统战、政风行风、师德师风、党风廉政及人才工作;领导系统内工会、妇联、团工委等群团组织工作;管理全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按干部管理权限,承办系统领导干部的考核、推荐、报批、任免、交流、培训工作;研究制定本部门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措施,落实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行业不正之风;会同有关部门对党员、干部进行党纪政纪教育,受理党员、干部有关党风党纪的信访及申诉工作;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及党组织负责人主体责任,做好党员发展、培训、教育、管理、监督工作;监督机关及下属单位内部审计及其他专项审计工作;承办教育工委的日常工作。
3.人事科。承办教职工队伍的调配及新教师招聘录用等工作;负责全县各类学校人事制度、分配制度的改革工作;负责承办中小学、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统计、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学校领导干部、教师学历培训、继续教育工作和教师岗位培训;指导、督促有关方面依法落实教师待遇和保障教师合法权益;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负责教职工的考核、奖惩、晋级、评优选模和特级教师的评选工作;负责教职工工资福利、班主任津贴、教龄津贴等的审核,承办教职工工龄、教龄的复核更正工作,负责系统内在编在岗人员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兑现工作;负责教职工的休养、疗养、离休、退休、退职、死亡抚恤和离退休教师的管理工作。
4.基础教育科(挂忠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管理指导全县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学校环境教育、科技教育、民族教育和人口教育工作;牵头组织实施统筹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关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德育工作,负责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和青少年科辅工作,审核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辅导员和优秀少先队员等,办理学生的重大奖惩事宜;指导学校留守儿童管理,负责解决随迁子女入学问题;管理指导全县“两基”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工作;拟定小学教育、初中教育、高中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指导文件和评估方案、标准;指导、督促学校贯彻执行国家教育教学计划,负责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含社会力量办学)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效益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评估;指导学校常规管理,指导特色学校建设、示范学校建设、文明学校建设、实验学校建设和薄弱学校建设。负责管理、指导中小学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发放工作,负责中小学毕(结)业及升学招生考试的组织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教育科研工作和学校教学设施装备工作;负责教材、教辅资料征订的审核工作;牵头负责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实行目标管理,制定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考核目标;负责监督检查语言文字的应用情况和全县普通话的推广、指导、培训、测试工作,负责忠县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5.财务科。编制财务计划;承办管理市、县财政安排的教育经费,编制教育经费预算和决算;负责统计、监测全县教育经费投入和执行情况;负责固定资产投资、节能减排、劳动工资统计工作;管理、指导全县教育财务、会计和收费工作,负责财会人员业务培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公用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教育系统审计工作,配合其他审计部门审计,检查学校和直属单位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的执行情况;负责全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管理指导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工作;统筹管理教育贷款及各方面对本县教育的支援;负责教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住房改革和教育救灾工作;负责指导学校后勤服务、后勤保障工作,指导学校后勤改革;牵头组织实施帮乡扶贫工作。
6.规划建设科。编制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校舍建设规划;管理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校园规划和校舍维修工作,指导学校危房改造、移校搬迁和校舍安全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市、县有关建设项目管理的法律法规,执行基建管理程序,开展校舍建设和改善办学条件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事业、校舍、基建等统计工作;负责各类公办教育学校的开办、停办、变迁、合并的审核和报批工作。
7.安全稳定科(挂信访科牌子)。承担教育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负责应急救援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负责综合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安全稳定工作;指导督促中小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督查学校安全防范、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法制教育工作;指导、协调有关部门处置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处理侮辱殴打教职工事件和学生违法事件;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师生安全保卫、消防安全,协调相关部门对校园及周边进行专项整治;牵头组织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综治、法建、安全教育等方面的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紧急情况的综合协调、信息收集和处置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邪教工作的防范和处理;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督查和考核评估工作;负责收集处理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信息,做好全系统的信访群众工作;指导教育系统建立健全学生意外伤害保障机制和学校安全防范体系。
8.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挂民办教育科牌子)。管理指导全县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民办教育及学前教育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教育教学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指导文件和评估方案、标准;管理指导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工作、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术等级、水平考核、就业推荐工作;管理指导农村教育信息改革和社区教育工作;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及民办教育的统计工作和目标管理细则的制定;负责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及毕结业等相关证件的核发工作,负责组织、指导成人学校的招生考试及成人学校学生毕(结)业证书及有关证书的发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县中等职业学校布局、专业设置及职教实习基地建设,负责推进中等职业学校与行业、企业的结合,管理、指导乡镇村成人学校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村社工程”教育;负责指导乡镇成人教育专干、农教教师的业务培训及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许可审批工作,承办幼儿园开办、停办、变更的登记注册工作;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实行分类定级管理;组织幼儿园评估,及时总结推广管理及保教工作经验;负责监督和协调管理全县各类民办教育的依法办学,并对违规办学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全县各类民办教育进行年检、评估、考核和业务指导;负责受理民办教育机构招生简章和广告备案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9.体育卫生艺术科。统筹管理指导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人防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学校国防教育、人防教育、健康教育、卫生防疫防控工作;指导、督促学校贯彻落实《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小学初中国防教育纲要》;做好教育系统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和人防教育等方面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有关活动;负责教师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三)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度决算编制的预算单位主要包括92所学校。教委机关本级和8个直属单位。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98497.28万元,支出总计198497.28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664.50万元、降低4.6%,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9849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4.5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320.55万元,占97.4%;事业收入5236.73万元,占2.6%;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此外,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98497.2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464.50万元,下降4.6%,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其中:基本支出173335.58万元,占87.3%;项目支出25161.7万元,占12.7%。此外,结余分配0.00万元。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3260.55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7631.17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23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9.15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80.3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年中追加工资预算收入和社保缴费预算收入。二是年中追加校舍维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专项、学生资助等项目经费元。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2311.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39.15万元,下降2.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8080.33万元,增长17.1%。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工资调整,年中追加工资预算收入和社保缴费预算收入。二是年中追加校舍维修,大中型水库后期扶持专项、学生资助等项目经费等。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教育支出151228.65万元,占78.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422.26,增长22.1%,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和人员工资等。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3830.20万元,占12.4%,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87.60万元,下降0.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缴费基数增加等。
(3)卫生健康支出8275.54万元,占4.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64.14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缴费基数增加等。
(4)农林水支出1038.82万元,占0.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673.32万元,增长184.2%,主要原因是追加的项目经费。
(6)住房保障支出7937.90万元,占4.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20万元,增长0.1%,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变化,缴费基数减少等。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9989.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1973.0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73.58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及规范津补贴等。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遗属补助、离退休费等。公用经费18016.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318.48万元,增长31.5%,主要原因是按生核定的高中和中职定额公用经费增加。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电费、水费、邮电费、劳务费、工会费、差旅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0.00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94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2.01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预算。本年支出949.4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092.01万元,下降68.8%,主要原因是减少项目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183.68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16.66万元,下降8.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开源节流。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0.13万元,增长5.8%,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和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均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近两年未购置公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因公出行、财政业务检查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53万元,增长50.6%,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厉行节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33万元,增长79.3%,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厉行节约。
公务接待费176.15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工作洽谈等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19.19万元,下降9.8%,主要原因是开源节流。较上年支出数增加6.80万元,增长4%,主要原因是接待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和工作洽谈等的接待批次(个)和接待人次(人)均增加。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3辆;国内公务接待5638批次40468人,其中:国内外 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43.53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2.51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03万元。
本年度培训费支出661.9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9.06万元,下降19.2%,主要原因是疫情参加培训人次减少。
(二)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7.3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信息网络购置更新费。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9.76万元,下降35.8%,主要原因是加强内控,厉行节约。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3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24.7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28.8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5.9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92.8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4.5%,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26.6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4.4%。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委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绩效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2项,涉及资金647.342万元;以委托第三方出具报告的方式开展绩效评价0项,涉及资金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项目总体情况完成良好。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忠县教育委员会 |
财政科室 |
教科文科 |
自评总分(分) |
100 | |||||||||||
部门 联系人 |
阮群玲 |
联系电话 |
54234441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161889.35 |
36607.93 |
198497.28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深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中职教育提质。推动全县教育向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具特色方向发展。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深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提升普通高中教育质量,促进中职教育提质。推动全县教育向更高质量、更加公平、更为安全、更具特色方向发展。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教育优先发展,加强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深入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提升了高中教育质量。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学前教育普惠率 |
% |
≧ |
95 |
95 |
99.86 |
20 |
20 |
20 |
是 | |||||||
义务教育巩固率 |
% |
≧ |
95.7 |
95.7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初中毕业升入高中比例 |
% |
≧ |
92 |
92 |
97 |
20 |
20 |
20 |
是 | |||||||
各级各类学生资助项目绩效自评表
主管 部门 |
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
财政科室 |
行财科 |
自评总分(分) |
95 | ||||||||||||||||||||||
部门 联系人 |
陈国英 |
联系电话 |
023-54211605 | ||||||||||||||||||||||||
部门预算执行情况 |
预算 资金 (万元) |
年初 预算数 |
全年(调整) 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执行率 权重 |
执行率 得分 (分) | ||||||||||||||||||||
99.33 |
541.11 |
541.11 |
100 |
100 |
100 | ||||||||||||||||||||||
当年绩效目标 |
年初绩效目标 |
全年(调整)绩效目标 |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贷后管理,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催还贷款。 |
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贷后管理,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催还贷款。 |
忠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和实施,建立健全资助工作体系。负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受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申请、贷后管理,建立与贷款学生家庭的联系制度,协助国家开发银行催还贷款。 | |||||||||||||||||||||||||
绩效指标 |
指标 名称 |
计量 单位 |
指标 性质 |
年初 指标 值 |
调整 指标 值 |
全年 完成 值 |
得分 系数 (%) |
指标权重 (分) |
指标 得分 (分) |
是否核心 指标 | |||||||||||||||||
资助学生人数 |
人 |
≧ |
117400 |
117400 |
117400 |
30 |
30 |
30 |
是 | ||||||||||||||||||
提高困难家庭学生入学率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受助学生学习成绩提高率 |
% |
≧ |
100 |
100 |
100 |
10 |
10 |
10 |
是 | ||||||||||||||||||
资助学生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社会满意度 |
% |
≧ |
100 |
100 |
100 |
20 |
20 |
20 |
是 | ||||||||||||||||||
说明 |
|||||||||||||||||||||||||||
中央、市级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2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
负责人及电话 |
任华清542410008 |
||||||||||||||||||||||||
市级主管部门 |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
||||||||||||||||||||||||||
县级主管部门 |
忠县教育委员会 |
实施单位 |
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106.232万元 |
106.232万元 |
100 |
||||||||||||||||||||||||
其中:中央、市级补助 |
106.232万元 |
106.232万元 |
100 |
||||||||||||||||||||||||
县级资金 |
万元 |
万元 |
0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确保应享尽享 |
应享尽享率为100% |
||||||||||||||||||||||||||
绩效?????? 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 |
|||||||||||||||||||||
产出??? 指标 |
数量指标 |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享受人数 |
春季1066人,秋季831人 |
春季1066人,秋季831人 |
实施方案调整:见忠财行【2021】30以及忠财教【2022】31号 |
||||||||||||||||||||||
质量指标 |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 |
确保了膳食补助全部吃进了学生嘴里 |
确保了膳食补助全部吃进了学生嘴里 |
||||||||||||||||||||||||
时效指标 |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完成时限 |
按时完成 |
按时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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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指标 |
农村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补助标准 |
春季每人5元/天,秋季每人5元/天 |
春季每人5元/天,秋季每人5元/天 |
实施方案调整:见忠财行【2021】30号以及忠财教【2022】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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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有效改善学生的健康体质状况 |
改善了学生的健康体质状况 |
有效改善 |
有效改善学生的健康体质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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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效益指标 |
人民群众评价好 |
提高了学生综合素质 |
稳步提高 |
提高民族素质,人力资源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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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效益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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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持续影响指标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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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学生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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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满意度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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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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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 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人:阮群玲,联系电话:542344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