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责任督学工作任务
1.督导检查中小学校贯彻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的情况,及时发现危及中小学校安全、师生合法权益和教育教学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调查核实群众举报、投诉的有关教育问题。
2.指导帮助中小学校合理制定学校发展规划,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水平,形成办学特色;督促指导中小学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深化教育教学改革,落实国家课程方案,扎实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
3.及时推介督导过程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及时向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和中小学校反馈可能影响中小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以及违背教育规律的问题。
4.认真研究中小学校教育教学工作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调研报告。
5.准确掌握中小学校的办学现状、发展动态及存在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向县教委和学校报告,提出建议并督促落实。
6.协调、沟通、解释群众、家长对学校管理、教师教学等工作中存在的不认识和不理解问题,参与解决家校、家长和教师之间存在的意见分歧和矛盾等。
二、责任督学工作内容
(一)常规性工作
1.完成计划总结任务。根据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年度工作安排,针对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所负责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月度、年度工作计划(填写在工作手册中),适时交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签署审核意见,撰写月度、年度工作总结,报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备案。
2.完成培训学习任务。认真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要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丰富知识,拓宽视野,提高素质。要同区域内的督学加强交流,相互学习,共同提高。要按时参加督导片区会议;按时参加县教委、县政府教育督导召开的培训及工作会议;积极参与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学送培(国家级、市级)工作。
3.完成信息撰写任务。积极撰写督导信息,每人每季度不少于1篇;积极撰写督导调研论文或经验交流材料,每人每年不少于1篇。
4.完成片区值班任务。每个督导片区的责任督学要严格落实片区督导办公室值班制度,保证每个工作日督导办公室至少有1名值班督学。
5.完整填写工作手册。包括年工作计划、月工作计划、责任区学校基本情况、督导记录、访谈记录、听课记录、听取学校工作汇报记录、约谈情况登记表、督导限期整改通知书等内容。
(二)经常性督导工作
责任督学每月到每所责任区学校至少开展2次经常性督导,每次时间不少于半天,对以下事项进行督导:
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
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
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
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
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
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
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
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9.教育重大突发事件或突发事故情况。
实施经常性督导要落实“四个一”:每次督导致少听一节课或参加一次教研活动;每次至少与1名以上教师、2名以上学生谈一次心(话);每次至少发现一个问题;每月至少写一篇督导报告。
(三)专项督导、综合性督导工作
完成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各种专项督导和综合性督导工作任务,如安全工作、全面改薄、均衡发展、学前教育、教育经费、学生资助、体育工作、减负提质、开学工作及年度综合考核等督导工作任务。完成县教委和县政府教育督导室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