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时间 :2023年11 月 24日——2023 年11月 30日
意见反馈 :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 ,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 ,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 ,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 ,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件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 ,在提交书面意见时 ,
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 ,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 ,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 ,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 :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 12 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联系电话 023-54232895
附件 :1、效果图2、总平面图3、经济技术指标表4、书面申请
效果图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