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忠县天鹅湖岸四期建设项目方案设计调整公示

日期:2023-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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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单位:重庆新鸿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调整原因:忠县天鹅湖岸四期建设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因设计道路与周围现状老旧房屋相隔太近,无法顺利施工,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推进,同时满足相关设计要求,

特对原方案设计进行调整。

设计依据:1.《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2.《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8.03.01) 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14)2018版

  1. 《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 5.《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6.《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等。

编制单位:重庆大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调整内容:调整小区道路,优化小区绿化分布,小区绿地率由30.18%调整为31.36%,其他指标不做调整。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忠州广场 3、北山广场 4、项目所在地 5、忠县政府网 6、忠县融媒体中心

公示时间:2023年9月13日——2023年9月19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的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该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通信地址:忠县果园路12号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收联系电话:023-54232895

附件:1.总平面图(调整前)2.总平面图(调整后)3. 经济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4.公示申请

1.总平面图(调整前)

2.总平面图(调整后)

  1. 经济指标调整前、后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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