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单位:重庆特瑞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
设计原因: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及项目建设需要,对项目进行方案设计。
设计依据:1.《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 50187-2012;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年版);3.《厂矿道路设计规范》(GBJ22-87);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5.《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2010; 6.《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7.《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8.《消防安全疏散标志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DBJ/T15-42-2005);9.《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10.《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1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84-2017;12.《工业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50019-2015;13.《重庆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18号);14.忠县乌杨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等。
编制单位:重庆博鼎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设计内容:年产10万吨高端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建设用地面积81930.39m?、建筑面积56669.98m?,新建生产厂房1栋、仓库1栋,扩建生产厂房1栋,配套生产设施设备及办公用房,购置40条高端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线,形成年产10万吨磷酸铁锂电池正极材料生产能力。
公示单位: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公示地点:1.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乌杨街道办事处 3.项目所在地4.忠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9日—2021年11月16 日
意见反馈:1.若您需对该城乡规划方案发表意见或有其他意见,应在意见反馈期限届满前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意见,同时提供身份证明材料、联系方式。书面意见可当面提交,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提交。邮寄方式提交的,请在信封正面注明“公示反馈意见”字样,提交时间以邮局收件邮戳载明时间为准。2.若您认为是城乡规划方案的利害关系人,在提交书面意见时,还应提供该城乡规划方案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3.意见反馈期限截止至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规定期限内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放弃权利。4.相关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期满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并提交身份证明材料,直接涉及您利益的证明材料。逾期未提出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书面意见反馈地址:忠县忠州街道果园路12号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收
忠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O二一年十一月九日
联系电话:023-54246503
附件:1.鸟瞰图 2.总平面图 3.总经济技术指标书4.区位图
鸟瞰图 |
总平面图 |
总经济技术指标书 |
区位图 |